擇校世紀 - 《華爾街日報》
Michael Bindas
今年是教育選擇運動取得豐碩成果的一年。各州立法機構通過提供公立學校替代方案的項目,極大地擴展了教育機會。然而,這一成功的基礎早在一個世紀前就已奠定——由內布拉斯加州鄉村一間單室校舍中的一位教師所鋪設。
那位教師名叫羅伯特·T·邁耶。1923年6月4日,美國最高法院撤銷了對邁耶的定罪,他因在路德教會學校通過誦讀聖經經文教授德語的"罪行"而被起訴。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在反移民情緒高漲的浪潮中,全國教育協會推動通過了限制甚至禁止外語教學的"語言法"。內布拉斯加州法律規定:“任何人,無論以個人或教師身份,在任何私立、教派、教會或公立學校中,不得使用英語以外的語言向任何人教授任何科目。“正如全國教育協會幾十年前支持阻止公共資金流向教會學校的反天主教布萊恩修正案一樣,其對語言法的支持根植於本土主義。
邁耶因違反內布拉斯加州法律被起訴,定罪並被處以相當於整整一個月工資25美元的罰款。他逃過了可能面臨的30天監禁。內布拉斯加州最高法院維持原判,但邁耶拒絕支付罰款並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在邁耶訴內布拉斯加州案中,法官們推翻了定罪並裁定該法律違憲。法院認為,邁耶"教授的權利…以及父母聘請他教導子女的權利"屬於第十四修正案保護的"自由權範圍”。內布拉斯加州禁止外語教學的行為,違憲地干涉了邁耶的"職業選擇"和"父母掌控子女教育的權力”。
邁耶訴內布拉斯加州案有力確認了由父母而非政府主導子女教育的權利。正如法院在皮爾斯訴姐妹會案(1925年)中直白表述的:“兒童並非政府的純粹附屬品。”
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個體。他們有着不同的教育需求,即使最好的公立學校也無法滿足所有兒童。
然而許多家庭無力承擔私立學校學費,或搬遷至更適合的公立學區。教育選擇計劃通過提供經濟援助,使這些父母能為子女匹配最優質的教育資源。這些計劃讓父母得以行使羅伯特·邁耶爭取來的權利。
米爾頓·弗裏德曼被公認為現代教育選擇運動之父。或許羅伯特·邁耶——這位試圖幫助孩子們傳承祖輩語言的謙遜教師——更應被尊為這項運動的祖父。
賓達斯先生領導正義研究所的教育選擇實踐。
照片:蓋蒂圖片社/iStockphoto刊登於2023年6月2日印刷版,標題為《擇校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