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長期護理是否應選擇自保?
Cheryl Winokur Munk
人們必須謹慎對待對自己壽命長短或所需護理類型的預測。插圖:亞歷克斯·納鮑姆對許多人來説,問題不在於是否會需要某種長期護理,而在於何時需要。如何支付這筆費用則是另一個問題。
根據美國衞生與公眾服務部管理的網站LongTermCare.gov的數據,如今65歲的人在其一生中幾乎有70%的概率需要某種長期護理服務和支持。此外,據該網站統計,20%的人將需要超過五年的護理。
支付這類援助有兩種基本選擇:自保(即人們自掏腰包支付所需護理費用)和長期護理保險(可幫助支付必要的居家服務或養老院護理費用)。
預留資金自付費用可以省去保險費,如果人們不需要太多護理或根本不需要護理,這可能是一個優勢。即使人們需要大量的長期護理,由於保單限制和其他規定,保險也可能無法提供全額保障。據行業貿易組織保險信息研究所稱,保險金給付期可能從兩年到被保險人壽命結束不等。
但自保也讓人們面臨可能需要比預期更多護理的風險——這意味着要動用基本資金或指定用於繼承的資金。
“是否選擇自保並非一門精確的科學,”佛羅里達州阿文圖拉市Raymond James & Associates的認證財務規劃師喬丹·尼菲爾德表示。選擇哪條路徑可能取決於您的財務狀況、資產組合、保險費用、預期壽命、健康史和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
以下是關於自籌長期護理費用時需要考慮的七個問題:
1. 什麼樣的人適合選擇自保?
在淨資產或資產方面並沒有明確的分界線。然而,弗吉尼亞州里士滿市Colony Group的高級財富顧問傑夫·多納姆表示,更富有(或“高淨值”)的人往往更適合。這是因為更富有的人更有可能擁有足夠的資產來支付未來的護理需求,這些費用可能高達數萬甚至數十萬美元。多納姆説,沒有配偶、伴侶或子女等受撫養人的富裕人士可能更有理由考慮自保。
2. 您可以等待多久再做決定?
根據美國長期護理保險協會的數據,長期護理保險的費率在55至65歲之間最為優惠。70歲以後,找到並獲得保險批准可能會很困難。
3. 您應該為自籌資金預留多少?
“人們喜歡具體的數字,但不幸的是,並沒有一個固定的數字,”美國金融學院(一個為財務顧問提供專業培訓的組織)的保險學助理教授大衞·皮爾斯説。覆蓋潛在長期護理費用所需的金額將部分基於當前的護理成本、通貨膨脹、基於家族史的預期壽命以及預期回報。
但在做決定時,請考慮到根據Genworth的護理成本調查,2021年全國家庭健康助理的月均費用約為每月5,100美元。調查發現,輔助生活設施的全國月均費用為4,500美元,而養老院半私人房間的月均費用約為8,000美元。
如果是自費,顯然所有這些費用都需由患者自掏腰包。這與長期護理保險的費用相比如何?根據美國長期護理保險協會的最新年度分析,一位55歲男性購買165,000美元的即時可用長期護理保險,預計每年需支付900美元。如果加上每年增加3%可用福利水平的通脹增長選項,則每年需支付2,100美元。協會表示,尋求相同福利水平的55歲女性費用分別為1,500美元和3,600美元。
4. 你的資產組合是怎樣的?
皮爾斯指出,即使是高淨值人羣也可能無法自保。影響因素包括他們有多少子女以及父母希望留下多少遺產。另一個考慮因素是父母是否有慈善傾向,並希望知道他們可以向心儀的慈善機構捐贈大筆資金。此外,資產是流動性還是非流動性也會產生影響。
“你的淨資產可能有一百萬美元,但其中90萬都押在房子上,”唐納姆指出。在決定自保前,人們需要思考:“(變賣房產)真是你面對困境時想採取的措施嗎?”
5. 你的預判是否合理?
人們對自身壽命長度和所需護理類型的預估需格外謹慎。例如,不能僅因父母早逝就斷定自己也會短壽。反之,若家族有阿爾茨海默病史卻篤定自己不會罹患此類長期疾病,“可能對終身儲蓄造成災難性影響”,唐納姆警告道。
皮爾斯舉了一對經營多家小型企業的夫婦為例。他們選擇自保是認定自己不會長壽、無需太多護理,也不願支付長期護理保費。但二人最終活到八九十歲且雙雙需要長期照護,導致七個子女繼承的遺產遠低於預期,被迫變賣三家公司支付護理費用——皮爾斯表示,這引發了激烈的家庭矛盾。
6. 是否存在折中方案?
通過多方比價,消費者可能找到費率合理的獨立護理險,或是壽險與長期護理結合的混合險。後者雖成本較高,但若未使用護理服務,受益人可獲得更高身故賠償。
唐納姆建議,也可購買保額較低的長期護理險,同時自擔部分預期費用。“不必選擇覆蓋五年全額費用的頂配方案,畢竟你可能根本用不上這些保障,白白浪費為防範風險投入的保費。”
7. 內心的平靜有多重要?
波士頓Fiduciary Trust財富規劃總監喬迪·R·金表示,客户有時選擇不自行承擔風險是因為無法承受潛在損失。儘管金通過數據向部分客户證明他們的資產很可能足以支付護理費用,但從情感層面而言,他們需要確信這項保障已被妥善安排。
這本質上是一種關乎個人舒適度的權衡。“試想72歲時在養老院住20年,每年需支付超過10萬美元——這種可能性會讓你困擾嗎?“皮爾斯指出,“即便經濟上能夠負擔,你是否更希望將這筆資金留作他用?”
本文作者謝麗爾·温諾庫爾·芒克是新澤西州西奧蘭治市的撰稿人,聯繫方式:[email protected]。
原文刊登於2023年6月5日印刷版,標題為《長期護理應該自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