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藥公司無法拒絕的違憲提議——《華爾街日報》
Daniel E. Troy
製藥巨頭默克公司在本週提起的訴訟中聲稱,去年夏天通過的《通脹削減法案》中的"醫療保險藥品價格談判計劃"違憲剝奪了公司財產權,並侵犯了企業言論自由。若訴訟成功,將阻止政府強制製藥企業以指定價格向美國政府出售藥品的違憲行為。
為使2022年法案條款合憲,國會本可實施價格管制,或利用佔全美藥品支出約半壁江山的醫保體系市場影響力與藥企協商。但國會卻試圖剝奪製藥公司拒絕交易的權利。根據該法案,秘密談判中政府以懲罰性税收為要挾,迫使藥企接受遠低於市場價的"最大公平價格"。
美國民眾普遍支持藥品價格"談判",但反對"價格管制"。深諳此道的國會設置了騙局。衞生與公眾服務部須在9月前選定10種"符合談判條件"的藥物,此後逐年擴充清單,十年內將使半數藥品支出受制於新定價體系。
藥品入選後,製造商須在30天內與HHS"簽訂協議",最終必須按"最高公平價格"銷售產品。若拒絕配合,企業將面臨從日均總收入186%起步(不限於醫保收入)、最高可達1900%的累進式"消費税"懲罰。某些藥品首日抗命就將面臨數千萬美元罰金,數月後日罰金將飆升至數億美元。國會税收委員會預估這項"税收"將零收益——因為沒有企業能承受如此重壓。
協議的部分內容還要求這些公司必須與衞生與公眾服務部(HHS)共享大量專有數據,否則將面臨每天100萬美元的罰款。HHS的“報價”必須比當前市場價格至少低25%,且公司僅有有限的還價權利。此外,還禁止企業通過成功藥品的收益來彌補研發失敗產品所投入的數十億美元——這意味着該計劃破壞了行業的商業模式,該模式原本依賴少數成功藥品的利潤來補貼眾多失敗項目的虧損。
其次是言論自由的侵犯。談判規則禁止製造商公開披露“初始報價或後續報價中的任何信息”,以及“任何報價中包含的最高限價”和“談判期間口頭交流的任何信息”。同時禁止對談判過程進行錄音。
企業無法退出這一流程。它們被禁止在11至23個月內退出醫療保險計劃。一旦藥品價格被設定,不僅必須以規定價格銷售,且在該藥品的仿製藥或生物類似藥上市前,銷售方只能按通貨膨脹率提高價格。
根據第五修正案,政府在徵用財產時必須支付“公正補償”。這種強制銷售製造商藥品專利的行為剝奪了它們從鉅額投資中獲得合理回報的權利。該監管方案的公開目的是以大幅折扣價為醫療保險受益人獲取藥品,從而使政府節省開支。
此外,該法律實質上要求企業聲明其同意設定價格——這種強制言論違反了第一修正案。最高法院已多次聲明政府無權強制公民發表言論。政府唯一的表面利益是假裝這種單方面價格管制和強制銷售體系實際上是自願協商的體系。
《降低通脹法案》不敢冒險允許真正的議價,因為製藥公司可能會拒絕以虧本價格出售藥品,導致老年人無法獲得某些藥物。相反,國會強加了一個違憲的程序。人們只能希望法院不會默許這場鬧劇。如果法院妥協,這將嚴重削弱企業投資新救命療法的動力,從而損害所有美國人的利益。
特洛伊先生曾任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首席法律顧問及葛蘭素史克公司總法律顧問。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iStockphoto刊登於2023年6月9日印刷版,標題為《製藥公司無法拒絕的違憲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