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情報機構大量購買美國公民個人數據 - 《華爾街日報》報道
Byron Tau and Dustin Volz
一份新報告顯示,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似乎不清楚哪些情報機構在購買美國公民的個人數據。圖片來源:Hannah Beier/華爾街日報華盛頓——根據最高間諜機構最新發布的報告,市場上可購買的海量美國公民個人數據為美國政府提供了豐富的情報來源,但也對隱私構成了重大威脅。
報告發現,商業可用信息(CAI)的規模已發展到足以複製過去僅在針對性監控中使用的侵入式監控技術成果。
報告總結稱:“在大多數美國人尚未充分認識且更難以防範的情況下,CAI幾乎包含每個人的敏感信息,其類型和敏感程度過去只能通過竊聽、網絡間諜活動或實體監控等定向手段獲取。”
該報告由國家情報總監艾薇兒·海恩斯應俄勒岡州民主黨參議員羅恩·懷登要求委託編寫,旨在詳細説明情報界如何使用商業數據並公之於眾。海恩斯在2021年提名聽證會上承諾完成此報告。報告於2022年1月完成,上週正式對外公佈。
這代表了美國政府首次嘗試全面審查聯邦機構如何獲取、共享和使用商業數據集,這些數據集往往在公眾幾乎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收集並轉售。
《華爾街日報》一系列報道披露,美國情報機構、軍事單位及聯邦執法部門正在購買能高度暴露美國公民隱私的個人信息。
參議員羅恩·懷登表示,需要通過立法限制美國政府購買公民個人數據。圖片來源:Rod Lamkey/Zuma Press近年來,數據經紀商提供的內容已從基本住址記錄和人口統計信息,擴展到包含智能手機設備及應用程序、社交媒體平台、汽車以及健身手錶等定位追蹤器產生的信息軌跡。
報告指出,此類詳細信息如今可能"損害個人聲譽、情感健康或人身安全",並敦促情報界圍繞此類信息的獲取制定更完善的政策、流程和保障措施。
幾乎任何人都能購買這些數據,而美國市場監管鬆散,缺乏全面的國家隱私法。
大部分數據由供應商以"匿名化"(剔除姓名或地址等個人信息)為由出售給政府。但隱私倡導者和研究人員指出,就手機或汽車的定位信息而言,往往能推斷出用户身份:人們通常在夜間停車、在家放置手機。某些網絡數據中,瀏覽行為同樣可能暴露個人信息。
報告顯示,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似乎不清楚哪些聯邦情報機構在購買美國人的個人數據,懷登表示,這反映出行政部門內部需要加強監督和透明度。他表示,還需要立法為美國政府購買數據建立護欄,約束收集和出售數據的數據經紀人,並保護數據不被外國對手利用。現任和前任美國官員表示,與美國一樣,其他國家也被廣泛認為出於情報目的獲取商業數據集。
“如果政府可以繞過第四修正案的正當程序,那麼對政府監視的限制將微乎其微,”懷登在一份聲明中説,他指的是美國憲法對“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保護。
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沒有回應有關該報告的置評請求。
報告中有一段似乎被標記為機密,但仍然被包含在內,該段承認美國政府有能力將個人身份歸因於數據,並表示幾乎沒有政策涉及此類信息的收集。
報告引用了“不同[情報界]部門對從商業來源收集的信息的定義和處理方式不一致”。一些機構將這些數據視為外國數據,因此缺乏強有力的隱私保護。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情報界在沒有法院監督的情況下對美國人使用侵入性監視技術受到限制。然而,可供出售的數據通常被視為“開源”,其收集不需要特別授權。
寫信給達斯汀·沃爾茲,郵箱:[email protected],以及拜倫·陶,郵箱:[email protected]
更正與補充一些美國情報機構、軍事單位和聯邦執法機構購買關於美國人的高度敏感個人信息。本文早期版本錯誤地稱它們也出售這些信息。(已於6月14日更正)
刊登於2023年6月13日印刷版,標題為《間諜機構大量購買個人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