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對亞馬遜的工會攻勢——《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拜登政府無法通過國會推動其工會議程,因此國家勞動關係委員會正自行改寫勞動法。請看該機構最近對亞馬遜的指控——這些指控實質上剝奪了僱主的言論權和財產權。
工會一直在全美各地發起組織亞馬遜倉庫的運動。工人有權選擇是否組建工會,但國家勞動關係委員會總法律顧問詹妮弗·阿布魯佐卻通過指控亞馬遜違反《國家勞動關係法》、要求公司無條件向工會開放其設施,人為干預了這一進程。
5月22日提交的NLRB投訴引用了首席執行官安迪·賈西去年11月對《紐約時報》的陳述,其中解釋了為何工人不加入工會反而更有利。賈西表示,如果工人有不滿,“他們不必通過工會反映。這樣不官僚,效率更高”。
他補充道:“我們希望能直接聽取所有員工的意見,而不是通過一兩個中間人轉達”,“當存在工會時,往往會形成一種’我們與他們’的對立心態,這不利於我們實現大規模創新和成就”。這絕非激進的勞資關係觀點。
《塔夫脱-哈特利法案》保護僱主與員工溝通的權利,只要溝通內容不包含武力威脅、報復或利益承諾。但NLRB投訴稱,賈西的言論干擾了員工參與協同活動的權利,卻未説明具體原因或方式。
阿布魯佐女士對勞動法的解釋與2008年最高法院7比2的裁決相牴觸,該裁決確認了僱主反對工會的言論權利。商會訴布朗案的判決指出,《塔夫脱-哈特利法》的部分動機源於"國會鼓勵就勞資分歧問題展開自由辯論的意圖"。如果傑西先生的言論屬於違法,那麼僱主將喪失言論自由權。
阿布魯佐還對亞馬遜的"非工作時間准入"政策提出異議,該政策規定"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即休息日及上下班前後)不得進入大樓或建築外圍工作區域"。出於安全考慮,許多僱主都會限制員工在非工作時間進入工作場所。
然而阿布魯佐史無前例的命令要求亞馬遜廢除該政策,為工會提供工作場所的自由活動權。兩年前最高法院就否決了加州對農業僱主類似的工會准入強制令,認為該法令"擅自賦予侵入種植者財產的權利,構成實質上的物理徵收"。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這項命令同樣存在這個問題。
亞馬遜上週在回應中辯稱,阿布魯佐的命令侵犯了其憲法第一和第五修正案權利。公司還指出,她對勞動法的激進解釋違反了憲法"重大問題原則"——該原則要求涉及重大經濟政治意義的事項必須獲得國會明確授權。
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對亞馬遜的打擊意在警示所有僱主。值得肯定的是亞馬遜並未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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