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搶走頭條——《華爾街日報》
William McGurn
兩年前的週六,香港廣受歡迎的《蘋果日報》發行了最後一期。即使在老闆黎智英被捕後,該報仍堅持運營了約六個月。他至今仍在獄中,在因較輕刑事指控被定罪後,正等待九月因煽動叛亂和勾結外國勢力受審。
黎智英的監禁使他成為中國最知名的政治犯之一。但這只是故事的一半。另一半是,一個自稱全球貿易和金融中心的城市的政府,在沒有法庭命令或判決的情況下,剝奪了他的報紙。
黎智英和他的妻子兒女對我來説就像家人一樣,所以看到全世界關注他的困境令人欣慰。但即使是那些支持他事業的人,也沒有太多關注香港政府沒收他的財產——以及這對新聞自由和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安全港的聲譽意味着什麼。
政府指控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但他真正的罪過是讓《蘋果日報》過於受歡迎,以至於招致禍端。香港人將其視為少數願意説出真相的媒體之一,尤其是關於中國和他們自己的政府。
這一切始於三年前的聖誕節前夕,黎智英被捕。2021年5月,他在母公司壹傳媒的多數股份——71%——被凍結,投票權被暫停。6月,當黎智英的股份價值約5.44億港元(6900萬美元)時,公司股票停牌。該報最後一期發行於2021年6月24日。
還有其他資產受到影響,包括他個人借給公司的5億港元。但凍結黎智英的股份是關鍵。這意味着公司無法進行正常的公司治理,因為他持有公司多數股份,控制着公司。
香港政府告知壹傳媒,使用公司任何重要資金運營《蘋果日報》將被視為犯罪。這意味着公司無法為印刷機購買墨水或電力,也無法支付員工工資。這最終導致公司清算,所有股東血本無歸。
針對本專欄作者向香港財政司司長髮出的電子郵件——詢問政府如何能在沒有法院命令或判決的情況下沒收黎智英的財產——保安局回應稱,其“一直依法嚴格處理此類罪行”,並“堅決反對任何毫無根據的指控”。
政府引用《國家安全法》作為凍結資產的依據,並表示被凍結資產者可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上訴。但最終,政府可以通過讓中央政府宣佈此事為國家安全問題(香港法院對此無管轄權)來推翻不利的法院裁決。在香港法院支持黎智英聘請英國律師的權利時,政府正是這樣做的。
黎智英的報業同行和記者應對此感到不安。但在香港經商的每個人都應如此,因為這觸及了財產權的核心。如果政府能對黎智英這樣做,他們也能對任何人這樣做。如果沒有擁有和運營報紙所需的財產安全權,信息自由流動——一個致力於自由市場的全球金融中心的命脈——將無法實現。
《華爾街日報》前出版人、曾擔任《蘋果日報》運營方壹傳媒董事會成員的戈登·克羅維茨表示:“香港政府利用中國共產黨強加的《國安法》這一法外權力,迫使《蘋果日報》關閉。”
“這不僅給香港新聞自由釘上了棺材釘,還沒經過任何審判、定罪或法院介入就沒收了包括黎智英在內的股東財產。”
“自800多年前《大憲章》頒佈以來,對生命或財產的剝奪必須經由法院參與,已成為法治體系的基本準則。沒收《蘋果日報》的行為向所有在香港經營的企業發出警示:他們已失去這項最基本的法治保障。”
或許待當局處理完畢後,黎智英能取回財產。但即便取回,其價值相較政府沒收時也已大幅縮水。當你能直接從報業所有者手中奪走報紙並徹底逼停業務時,還需要什麼審查制度?
通過對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的所作所為,香港已從產權與新聞自由的典範,蜕變為法律含義全憑領導意志決定的地方。換言之,不過是又一座中國城市罷了。
2021年6月23日,《蘋果日報》員工在香港總部合影。照片:Kin Cheung/美聯社刊登於2023年6月20日印刷版,標題為《香港搶盡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