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託大法官是否應該回避?——《華爾街日報》
wsj
2021年4月23日,華盛頓最高法院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圖片來源:Erin Schaff/Pool/REUTERS在《ProPublica誤導讀者》(6月21日專欄文章)中,阿利托大法官為未申報釣魚之旅與私人飛機行程,以及未迴避涉及保羅·辛格公司案件的行為提供了高度技術性辯解。這些結論或許完全正確;迴避畢竟是嚴厲的補救措施。
然而,此次行程與其他大法官的類似行為都經不起道德檢驗。辛格先生是對沖基金億萬富翁兼政治獻金人;牽線人倫納德·里奧則是保守派政治活動領袖。阿利托大法官絕非偶然與一羣素不相識者同乘巴士,進行一場淳樸的垂釣之旅。
解決方法很簡單:所有大法官都應恪守職業操守,對不當行為表象保持高度敏感。這是我們國家應得的底線。
喬納森·格林
紐約
必須承認:阿利托大法官因其立場在諸多領域不受歡迎。若僅被指責為偏執,我本不會反駁。但曾有幸參與大法官主持的小型研討課,我確信他的法律裁決永遠只遵循其對法理的理解。
在討論的案例中,其他六位大法官與阿利托大法官共同形成了7-1的多數判決。這似乎不太可能是一次釣魚旅行所能影響的結果。看到一位我一直認為正直高尚的人,僅僅因為持有不受歡迎的觀點,就不得不為自身操守進行如此細緻的辯護,實在令人遺憾。
埃利·S·韋斯
紐約
阿利托大法官關於為何參與涉及辛格先生案件的辯護比貴報更有説服力(《ProPublica的釣魚式調查》,評論與展望版,6月22日)。他寫道:“當我審查相關案件以判斷是否需要回避時,我並未意識到也沒有合理理由意識到辛格先生與任何當事方存在利益關係。“言下之意是,若早知情他本會選擇迴避。
而貴報社論聲稱:“若將牽強關聯作為迴避理由,訴訟當事人就能排除特定大法官審理案件。在僅有九位大法官的最高法院,這將直接影響判決結果。“這種道德標準未免過低。法官或大法官不應審理曾搭乘當事人私人飛機的案件,這會造成不當行為的外觀印象。
邁克爾·J·布洛伊德教授
埃默裏大學法學院
亞特蘭大
刊載於2023年6月24日印刷版《阿利托大法官是否應當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