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亨特·拜登事件中的未解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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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亨特·拜登抵達華盛頓麥克奈爾堡時從海軍陸戰隊一號走下。圖片來源:安德魯·哈尼克/美聯社多虧了金伯利·斯特拉塞爾,我們才得以瞭解司法部為保護亨特·拜登免受重罪指控的離譜行為(《亨特·拜登的舉報風波》,波托馬克觀察,6月23日)。大多數媒體即便提及國税局舉報人,也將此事描繪成共和黨的政治攻擊。
眾議院籌款委員會正確地找到了那些在調查屢次被美國檢察官助理萊斯利·沃爾夫阻撓後調離此案的國税局員工。根據斯特拉塞爾女士專欄中的細節,委員會現在傳喚沃爾夫女士宣誓作證似乎是明智之舉。
美國公眾有權知道真相。粉飾小拜登的罪行將與罪行本身一樣腐敗。
奧利弗·沃森
加利福尼亞州奧蘭治市
斯特拉塞爾女士對亨特·拜登認罪協議的討論非常精彩,但遺漏了一個關鍵點:這並非板上釘釘。控辯雙方可能已達成(優惠)協議,但協議的第三支柱是必須得到法官——本案中為瑪麗艾倫·諾雷卡法官——的認可。
諾雷卡法官有權拒絕這一認罪協議,使雙方恢復原狀。然而,更好的結果可能是下令就認罪相關情況進行聽證,並聽取舉報人的證詞,這或許能恢復人們對制度的信心。這顯然符合公共利益。
法官拒絕認罪協議雖不常見,但也並非沒有先例,無論是高調案件還是普通案件中都曾發生。作為前檢察官,我親眼見過這種情況。去年,在一樁涉及華盛頓特區間諜陰謀的案件中,吉娜·格羅法官以現已定罪的間諜所犯罪行與認罪協議中的量刑不相稱為由拒絕了協議。讓我們希望諾雷卡法官也能得出同樣顯而易見的結論。
邁克爾·G·布勞蒂加姆
愛沙尼亞塔林
刊發於2023年6月28日印刷版,標題為《我們需要對亨特事件進行全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