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與“權利怪獸”的角力 - 《華爾街日報》
Daniel Henninger
如同米蘭時裝週一般,美國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也將最重磅的案件留到了最後。週四和週五很可能將公佈哈佛大學與北卡羅來納大學平權法案案,以及科羅拉多州一起涉及網頁設計師宗教權利與同性戀權利衝突的案件。這些裁決預計都不會像去年推翻憲法墮胎權的多布斯案那樣引發軒然大波——該判決曾導致數千人走上街頭抗議。
墮胎權議題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催生了比其他任何國家爭議領域更多家喻户曉的最高法院判例。格里斯沃爾德案、羅伊案、凱西案以及如今的多布斯案,共同勾勒出美國權利鬥爭的發展脈絡——這些權利應當如何界定,又該賦予哪些羣體。
多布斯案或許會成為最著名的判例,因為它推翻了1973年的羅伊案。除了引發左翼媒體的激烈反應,該判決還推動各州就墮胎限制展開大規模辯論。如果美國能就羅伊案之後湧現的諸多權利主張(這些主張日益針對特定美國人羣)的含義與邊界,展開更多類似多布斯案的辯論,這個國家及其兩極分化的文化政治生態或許會變得更好。
我認為可以這樣論證:美國陷入不可調和的文化分裂並非始於2016年唐納德·特朗普當選總統,而是1965年6月7日最高法院在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案中確立隱私權的那一刻。正是該案釋放了權利的魔盒。
除了作為《羅伊案》判決的先例,格里斯沃爾德案還因威廉·O·道格拉斯大法官的著名論斷而被銘記——他在憲法"由輻射形成的半影"中發現了這項新型隱私權。
半影與輻射——人們不禁好奇道格拉斯花了多少時間,用英語中最具可塑性的這兩個詞構建憲法依據。作為詩性表達,它們很美。當今日常用語中唯一可媲美的詞是"隨便"。“隨便"正是思維枯竭時的託詞。
最終,道格拉斯構想的憲法雲霧在法院內部蔓延。哈里·布萊克門大法官在羅伊案中援引格里斯沃爾德案的"權利法案及其半影"理論,為創設全國性墮胎權辯護。一旦最高法院認定本就寬泛的權利法案存在半影,權利擴張競賽便一發不可收拾。
喬·拜登自參議員時期就開始追逐權利半影。1987年,他在羅伯特·博克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確認聽證會上,與後者展開了一場荒誕的權利辯論。
博克告訴拜登參議員,他反對格里斯沃爾德案關於已婚夫婦需要憲法隱私權來避孕的論點。博克稱第四修正案禁止政府無理搜查已提供保護。
拜登堅稱警察可能竊聽夫婦卧室以查證避孕措施。“他們完全可以這麼做,不是嗎?“拜登説。“難以置信,“博克回應道,“簡直荒謬。”
博克在參議院的最終失敗本身就是國家兩極分化的決定性事件之一。這裏的關鍵在於,博克和其他人當時警告稱,在憲法中發現如此深入個人權利的內容是危險的。
墮胎問題迅速演變為兩個對立口號——支持生命與支持選擇,在隨後的歲月裏,這實際上意味着要麼反對所有墮胎,要麼支持任何形式的墮胎。去年的多布斯案裁決將這種非此即彼的爭議下放給了各州。
我們現在知道,共和黨在中期選舉中失利,是因為他們堅持幾乎全面禁止墮胎的立場,這是他們幾十年來固守的公開立場。從政治角度看值得反思的是,像蓋洛普這樣的民意調查多年來顯示,公眾對墮胎的看法比兩個固守的陣營更為細緻,大多數人始終認為墮胎只應在特定情況下合法。這種受地方信仰影響的微妙差異,如今正體現在各州法規中。
幾個月前,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尼基·黑利發表了一場關於墮胎的演講,這仍然是尊重雙方真誠信仰的範本,同時最終主張中間偏右的墮胎政策。在多布斯案裁決之前,沒有重要政客會嘗試提出任何此類論點。
當前圍繞最高法院的激烈鬥爭——對塞繆爾·阿利托、克拉倫斯·托馬斯和佈雷特·卡瓦諾大法官的攻擊——是政治左翼試圖打造一個(或恐嚇現有)法院,使其迴歸到羅伊案的標準,為他們選定的議題(如性別認同或基於種族的法定權益)制定全國統一、一刀切的法律權利。
阿利托大法官在多布斯案的法庭意見書中寫道:“我們並不假裝知道我們的政治體系或社會將如何回應今天否決羅伊案和凱西案的裁決。“他是對的。多布斯案後各州在墮胎問題上的進展充分表明,美國人並不願意在如此涉及個人根本的問題上永遠放棄自己的觀點,屈從於全國性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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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2023年6月29日印刷版,標題為《最高法院的權利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