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以9比0裁決宗教權利獲勝——《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最高法院本任期已作出多項重要的一致裁決,週四大法官們以9比0的壓倒性結果維護了虔誠信教員工的權利。
格羅夫訴德喬伊案涉及美國郵政局是否應為拒絕在安息日工作的福音派基督徒郵遞員提供合理便利。當傑拉德·格羅夫開始為郵政局工作時,週日並不需要值班。但隨着郵政局與亞馬遜簽訂包裹遞送協議,這一情況發生了改變。
因拒絕週日工作遭到"漸進式紀律處分"後,格羅夫選擇辭職。他根據《民權法案》第七章提起訴訟,該條款要求僱主"合理照顧…僱員或潛在僱員的宗教習俗",除非這樣做會"對僱主業務運營造成過度困難"。
第七章未界定"過度困難"標準。但下級法院援引了1977年"哈迪森案"判例中的表述,將其解釋為"超出最低限度的成本"。若便利措施會違反集體談判協議或給同事帶來"超過最低限度的負擔",下級法院認為僱主無需提供便利。
最高法院對此予以否定。塞繆爾·阿利托大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下級法院誤讀了"哈迪森案"判例:“判決書中那句被頻繁引用的表述若按字面理解,似乎連微小代價都可能構成僱主不可承受之重,但該表述本不應具有如此廣泛的適用性。”
哈迪森案中三次強調"當遷就會導致’重大’‘成本’或’支出’時,無需提供合理便利,“阿利托大法官指出。“這一表述表明僱主可能需要承擔非’重大’的成本和支出。“超過最低限度的成本與重大成本之間存在顯著差異。
阿利托大法官總結道,當負擔"在僱主整體業務環境中構成實質性壓力"時,即構成"過度困難”,這需要根據事實具體分析。他還強調僱主必須考慮多種合理方案,而非僅考慮一種。
最高法院的裁決澄清了哈迪森案遺留的困惑,為下級法院提供了亟需的指導。這是宗教多元化在最高法院取得的又一次勝利。
傑拉德·格羅夫圖片來源:第一自由研究所/路透社刊載於2023年6月30日印刷版,標題為《宗教權利9:0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