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眾議院共和黨人要求亨特·拜登案首席檢察官作證
C. Ryan Barber
週四,眾議院共和黨人加強了對司法部調查總統拜登之子亨特·拜登一案的審查力度,要求負責監督此次刑事調查並簽署近期認罪協議的特朗普任命的檢察官出庭作證。
在一封致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的信函中,眾議院高層議員要求對特拉華州聯邦檢察官戴維·韋斯進行閉門問詢。韋斯在拜登政府期間留任,繼續調查總統之子。
眾議院共和黨人表示,拜登案中的認罪協議——總統之子將就輕罪税務指控認罪——“引發了對司法部是否秉持公正執法的嚴重質疑”。
根據6月20日的法庭文件,檢方稱拜登已同意對2017和2018年未繳納税款的輕罪指控認罪。據《華爾街日報》此前報道,根據協議,若保持戒毒狀態並同意不再持有槍支,拜登預計還將參加所謂轉處計劃,從而避免因持槍指控被起訴。
總統之子定於7月26日出席特拉華州威爾明頓的聯邦法院庭審。
這封信發佈之際,關於這項長達數年的調查如何展開的敍述存在分歧。本月早些時候,眾議院籌款委員會公佈了一份採訪筆錄,其中一名美國國税局高級調查員指控司法部故意拖延調查,並稱韋斯在華盛頓特區和洛杉磯提出起訴總統之子的可能性時,遭到拜登任命的美國檢察官拒絕。
亨特·拜登週日抵達華盛頓特區。圖片來源:Julia Nikhinson – Pool via CNP/ZUMA Press國税局官員加里·沙普利還指控韋斯曾申請特別檢察官身份但遭到拒絕,他表示該身份本可為其提供更多保護,使其免受司法部政治任命官員的影響。
這一説法與加蘭此前在國會作證時的陳述相矛盾,當時這位司法部長堅稱韋斯擁有廣泛權力可對小拜登提出指控。
加蘭上週對記者表示,韋斯從未向他申請過特別檢察官身份。
“唯一有權任命或拒絕任命特別檢察官的人是司法部長。韋斯先生從未向我提出過這一請求,“加蘭上週告訴記者。
“事實上,韋斯先生擁有的權力比特別檢察官更大,正如我所説,他過去和現在都擁有在任何地方提起訴訟的完全自主權,”司法部長補充道。
韋斯在近期致立法者的信中表示,他在拜登案中被授予“最終決策權”,“包括根據聯邦法律決定在何時、何地及是否提出指控,並做出維護起訴完整性所需的一切決定”。
韋斯的發言人週四拒絕置評,司法部發言人未立即回應評論請求。
加蘭在上週的講話中還表示,他將支持韋斯“在認為適當時”就這些事項到國會作證。
眾議院監督委員會主席詹姆斯·科默(肯塔基州共和黨人)注意到事件存在不同説法,他在福克斯新聞節目中表示:“有人在撒謊。要麼是梅里克·加蘭,要麼是國税局舉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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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2023年6月30日印刷版,標題為《共和黨人要求質詢亨特·拜登案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