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法案的終結與法律下種族平等的漫長道路 - 《華爾街日報》
Ward Connerly
我們到了嗎?
這個在長途旅程中被不耐煩的孩子反覆詢問的問題,也出現在最高法院最近關於平權法案的辯論中。是的,我們正面臨這一刻。
“長久以來,”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學生公平錄取組織訴哈佛大學案》的判決書中代表最高法院寫道,大學“錯誤地認為個人身份的核心不是戰勝的挑戰、培養的技能或汲取的教訓,而是他們的膚色。我們的憲法歷史不容忍這種選擇。”
與全球其他國家相比,美國更是一個以價值觀為基礎的社會。
亞伯拉罕·林肯在賓夕法尼亞州葛底斯堡的演講中,將我們描述為一個“孕育於自由之中,奉行人人生而平等之主張”的國家。
正是我們的價值觀激勵約翰·F·肯尼迪總統在1961年推行平權法案。然而,JFK明確表示他不贊同種族偏好,他説“種族在美國生活或法律中沒有地位”。
這句話不僅是對吉姆·克勞法的拒絕,也是對當時為將“黑人”融入美國社會而提出的基於種族的政策的拒絕。JFK的立場是,基於膚色的歧視是需要克服的主要障礙。因此,他採取了色盲的方法來推動美國的種族融合。
我堅信,我們國家的未來要求我們放棄對多樣性和公平的無盡追求,重新回到林肯和JFK所擁護的價值觀和願景。結束基於種族的平權法案是這一使命的重要第一步。過去20年裏,亞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亞州、密歇根州、內布拉斯加州、俄克拉荷馬州和華盛頓州的選民通過投票措施支持禁止種族歧視——包括對少數族裔的優待。愛達荷州、佛羅里達州和新罕布什爾州的官員也通過立法或行政命令採取了同樣的措施。
作為一個在吉姆·克勞時代以"有色人種"身份出生,並經歷了平權法案62年曆程的人,我始終擔憂這種背離美國最根本價值觀——我們曾為此打了一場內戰——的做法正逐漸被視為優先政策,而非憲法規定的平等對待義務的例外。
既然最高法院已作出支持平等權利、反對大學招生中基於種族的平權行動的裁決,可以預見將遭遇一些反彈。六十年的政策變革從來不會一帆風順。但對於我和大多數自建國以來就信奉這一理想的人來説,此刻值得歡欣鼓舞,因為美國將更接近其立國信條的實踐。
在最高法院就"學生公平錄取"案進行口頭辯論的前一天,我在亞裔美國人教育平等聯盟組織的集會上發表了演講。當我與原告組織負責人愛德華·布魯姆交談時,一位亞裔大學生走了過來。我問她為何認為此案意義重大。
“因為這能讓我有機會證明自己的才能和品格內涵,“她説。馬丁·路德·金若在場,定會比我的點頭讚許更為熱烈。
康納利先生是美國民權研究所主席。
2022年10月3日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樓。照片:喬納森·恩斯特/路透社刊登於2023年6月30日印刷版,標題為《種族平等的漫長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