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面臨聯邦對捐贈者及傳承錄取政策的調查 - 《華爾街日報》
Megan Tagami
美國教育部已對哈佛大學在招生中採用捐贈者及傳承錄取優待政策展開調查,此事發生在最高法院裁定該校基於種族的招生優待政策違憲一個月後。
教育部民權辦公室週二證實,本週已針對上月由三家馬薩諸塞州少數族裔服務組織聯合提起的申訴啓動調查。申訴指控哈佛學院通過優先錄取校友或捐贈者親屬的本科申請者,違反了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
《民權法案》第六章禁止接受聯邦資助的項目基於種族、膚色或民族血統歧視個人。
此次調查緊隨最高法院六月作出的終止大學招生中種族優待政策的裁決。裁決公佈後不久,代表三個社區團體的"民權律師"組織即對哈佛提出申訴,指稱該校的傳承錄取及捐贈者優待政策使白人學生獲得不成比例的優勢。申訴還指出,這類申請者被哈佛錄取的幾率是普通申請者的六至七倍。
“當捐贈與傳承優待政策為白人申請者帶來不成比例的優勢時,它也在系統性損害包括黑人、拉丁裔和亞裔在內的有色人種學生權益。“律師們在申訴書中陳述道。
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民權律師組織呼籲哈佛大學效仿其他已取消傳承錄取及捐贈者優待政策的院校。
哈佛大學發言人表示,該校正在審查招生政策和數據以確保符合裁決要求。圖片來源:Scott Eisen/Getty Images該組織在聲明中強調:“聯邦反歧視法明確規定:接受聯邦資助的機構不得采用損害有色人種合格學生權益的不公平、無依據的優待政策。”
哈佛發言人妮可·魯拉通過郵件聲明回應,該校正在全面審查招生政策與數據以確保遵循最高法院裁決,同時重申對多元化的承諾:“在此過程中,哈佛將持續敞開機會之門,並加倍努力鼓勵多元背景學生申請入學。”
民權辦公室確認調查但拒絕對未結案件置評。其致民權律師組織的信函指出,開展調查不代表對投訴已形成定論,但未透露調查時間表。
自最高法院裁決以來,被戲稱為"富人平權法案"的傳承錄取與捐贈者優待政策正面臨更嚴格審查。近期,衞斯理大學和明尼蘇達大學已宣佈招生中取消傳承錄取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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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於2023年7月26日印刷版,標題為《哈佛大學因傳承錄取政策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