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交會對沖基金D.E. Shaw因違反舉報人保護規定被罰1000萬美元 - 《華爾街日報》
Mengqi Sun
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達成的和解是該監管機構對企業要求員工簽署協議內容進行清查的一部分。圖片來源:Jim Bourg/REUTERS德劭集團(D.E. Shaw)同意支付1,000萬美元,以了結有關該對沖基金與員工簽訂的僱傭協議和離職協議中包含阻止舉報人挺身而出的措辭的指控。
上週五披露的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簡稱SEC)達成的和解協議,是該監管機構對企業要求員工簽署的各種協議進行清查的一部分,這些協議中的措辭可能會妨礙員工向監管機構舉報可能違反聯邦證券法的行為。
SEC稱,截至3月底管理着1,090億美元監管資產的德劭集團要求新員工簽署僱傭協議,禁止向公司以外的任何人披露通過僱傭關係獲得的可能對公司造成損害的機密信息,除非披露得到德劭集團的授權或法院命令的要求。
SEC表示,至少在2011年至2019年期間使用的這些協議缺乏必要的例外條款,以排除潛在的SEC舉報人。
SEC指控稱,作為獲得遞延薪酬和其他有時價值數百萬美元的福利的條件,德劭集團還要求400名離職員工簽署聲明,證明他們沒有向任何聯邦機構投訴該公司。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命令,這家投資公司直到2019年才在僱傭協議中加入舉報人保護條款,而離職協議中的相關條款更是遲至2023年SEC啓動調查後才添加。
根據2010年《多德-弗蘭克法案》制定的21F-17號舉報人保護規則,禁止任何阻礙個人直接向SEC工作人員舉報潛在證券法違規行為的行為,包括通過保密協議限制或威脅限制與SEC的溝通。
D.E. Shaw集團發言人拒絕置評。該公司既未承認也未否認SEC的調查結果。
在《華爾街日報》查閲的週五致投資者通知中,D.E. Shaw表示"多年來已採取多項措施保障員工舉報權"。該公司同時承認,SEC命令反映出監管機構認為其澄清員工舉報權利的努力仍不充分。
“我們致力於保護現職及離職員工與監管機構直接溝通的權利,並已按照前述要求更新協議條款,消除關於這些保護措施的模糊表述。“該公司在信中表示。
該公司稱2017年已更新包括《道德準則》和《員工手冊》在內的內部政策,納入舉報人保護條款,並要求員工每年複核這些政策。
該公司補充説明,支付給SEC的款項不會動用投資者資金,且認為和解協議不會對公司運營產生實質性影響。
美國證交會與D.E. Shaw達成的和解是近幾周來與違反舉報人保護規則相關的最新執法行動。美國證交會上週對房地產公司CBRE Group處以37.5萬美元罰款,原因是其離職協議中的條款阻止潛在舉報人向監管機構報告。
曾在證交會舉報人獎勵計劃任職、現為Arnold & Porter Kaye Scholer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Jane Norberg表示,近幾周的和解可能是證交會發出的一個信號,即公司應更加關注這項舉報人保護規則。Norberg目前為企業處理舉報人問題和證交會辯護事務。
她説,企業應“重新審視協議,全面評估協議內容”,並補充説,該規則的廣泛性意味着它適用於各種常見的公司材料,如培訓手冊。她説,即使企業在協議中加入了關於向政府機構報告的例外條款,也應仔細閲讀文件,確定是否有任何需要澄清的混淆或矛盾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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