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針對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的裁決不會損害美聯儲
Adam J. White
最高法院將於週二審理一起針對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的重大憲法挑戰案件,即CFPB訴社區金融服務協會案。CFPB的支持者正試圖通過辯稱反對CFPB的裁決將危及美聯儲,從而將矛頭轉向美聯儲。這比轉移注意力更糟糕。對美聯儲真正的威脅將是司法裁決支持CFPB——進而允許國會將央行視為行政國家的秘密資金池。
2010年《多德-弗蘭克法案》創建了CFPB,使其獨立於總統(通過限制總統解僱該局局長的權力)和國會(通過賦予該局永久權力,用美聯儲的資金自行撥款,這些資金本應上繳聯邦財政部,而不是通過撥款)。最高法院在塞拉法律訴CFPB案(2020年)中宣佈前一項條款違憲。大法官們也應宣佈CFPB的支出權力違憲。
“除非根據法律撥款,否則不得從財政部提取任何款項,”憲法規定。通過《多德-弗蘭克法案》,第112屆國會和奧巴馬總統授權CFPB自行決定預算,並用美聯儲的數億美元資金自行撥款——最高可達美聯儲理事會運營費用的12%。國會永久且完全地將這一權力下放給CFPB。
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從美聯儲獲取的資金實際上"源自財政部",因為根據法律規定,美聯儲的利潤本應上繳國庫。且該資金並非來自"國會撥款"。CFPB始終明確自稱為"獨立非撥款機構",直到聯邦法院發現其憲法問題後,才開始辯稱《多德-弗蘭克法案》本身就是一項"撥款"法案。
部分CFPB支持者將此問題曲解為對美聯儲的威脅。“CFPB與其他聯邦銀行監管機構的資金機制並無實質差異”,支持CFPB的法學院教授們在[法庭之友簡報中主張](https://www.supremecourt.gov/DocketPDF/22/22-448/266925/20230515185653174_22-448 Finreg Scholars Amicus.pdf)。他們聲稱"CFPB及其同行機構"必須"同生共死"。在口頭辯論前幾天,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表示若最高法院裁決不利於CFPB,將導致美聯儲獨立性"蕩然無存"。
但美聯儲與CFPB存在根本差異。聯邦儲備銀行通過自身公開市場操作及有償服務獲得收入,繼而向美聯儲理事會繳納評估費。聯邦通信委員會等其他機構也常通過服務收費獲取收入。最高法院歷來承認[此類收費的合憲性](https://www.acus.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1987-04 User Fees.pdf)。
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並未履行上述任何職能。它本質上是一個執法機構,卻直接從美聯儲的金庫中提取本應歸屬財政部的資金,完全繞過了國會撥款程序。
美聯儲面臨的真正威脅並非最高法院會削弱其貨幣政策獨立性,而在於未來國會可能變本加厲地將其視為特權機構的自動提款機——提供永續、自主且獨立的資金來源。
當國會賦予CFPB史無前例的自我籌資權時,其他監管機構立即意識到這種獨立資金模式的誘惑力。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成員(包括時任主席加里·根斯勒)曾敦促國會允許該機構實現自主籌資; 時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瑪麗·夏皮羅也公開主張其機構應獲得財政自主權。
哪個監管機構會拒絕擺脱向國會討要預算的困境?又有哪位總統和國會在可能的情況下,會拒絕讓自己青睞的監管機構獲得自動資金供給?
若最高法院裁決支持國會設立CFPB的激進方案,將徹底改變遊戲規則。未來的國會不僅會把美聯儲視為政府貨幣政策工具——喬治·華盛頓和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創立的美國銀行之繼承者——更會將其當作行政國家的空白支票簿。
這將為各機構提供一種便捷方式,避免國會預算攤牌的麻煩,並讓民選代表免於艱難投票。但這絕非治國之道,尤其不適用於憲法治理的國家。詹姆斯·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中寫道,國會的財政權是制約"政府其他部門過度膨脹特權"的最佳手段。
這些觀點並非要過度簡化法庭面臨的議題。大法官們需要深入思考何為"撥款"法律,以及在多年期撥款方面,它究竟給立法者留下多少自由裁量權。
但《多德-弗蘭克法案》的全面努力使本案變得簡單得多。國會不能將其撥款權永久授予消費者金融保護局。撥款是國會的憲法責任。通脹性支出和其他政策已讓美聯儲的工作足夠艱難。
懷特先生是美國企業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安東寧·斯卡利亞法學院行政國家研究中心的聯合主任。
2021年5月14日,華盛頓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圖片來源:安德魯·凱利/路透社刊載於2023年10月3日印刷版,標題為《反對CFPB的裁決不會傷害美聯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