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薩奇大法官談支出權——《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週二,最高法院就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創新性自我融資機制面臨的挑戰(CFPB訴社區金融服務協會案)聽取了口頭辯論。當大法官尼爾·戈薩奇就該局撥款權限邊界質詢司法部副部長時,出現了一個極具揭示性的時刻。
民主黨人通過《多德-弗蘭克法案》使CFPB擺脱政治問責,允許其從美聯儲獲取資金——這與其他所有聯邦機構截然不同。發薪日貸款機構指出,此舉違反了憲法中"除根據法律規定的撥款外,不得從國庫提取款項"的明文規定。
CFPB的法律簡報辯稱該機制符合憲法,部分原因是法律設定了美聯儲向該局轉移資金的年度上限(經通脹調整後為7.34億美元)。但司法部副部長週二主張,即便沒有金額上限,CFPB的自我融資安排仍具合憲性。
“國會能否通過一部完全不設上限的法律,允許行政部門任意決定提取金額?“戈薩奇大法官質詢。副部長伊麗莎白·普雷洛格回應:“我們認為國會無需在法規中明確具體金額。”
戈薩奇大法官繼續追問:若總統要求美聯儲向該機構提供萬億美元資金呢?普雷洛格女士態度動搖,指出法律限定CFPB資金不得超過局長認定的"合理必要"範圍。但除此之外,她甚至無法提出一個假設性的上限。若不存在天花板,那是否存在底線?
“如果總統認定零撥款是合理金額呢?我不打算拿任何錢,我不喜歡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戈薩奇大法官質詢時,普雷洛加爾女士回應稱,若總統拒絕執行法律,“我預期國會將介入並修改撥款機制”,但“我認為《撥款條款》在此無法形成制約”。
根據政府理論,行政權力不存在限制性原則。民主黨控制的國會可授權國税局像CFPB一樣自籌資金且不受支出限制,但共和黨總統隨後同樣有權將國税局的税收執法預算削減為零。
克拉倫斯·托馬斯大法官指出,CFPB史無前例的籌資模式本身並不違憲。但正如發薪日貸款機構代理律師諾埃爾·弗朗西斯科所主張:“《撥款條款》至少要求國會決定政府應支出多少。”國會將撥款權讓渡給CFPB的行為違背了憲法制定者寫入制衡機制的初衷。
最高法院大法官尼爾·戈薩奇圖片來源:J·斯科特·阿普爾懷特/美聯社本文發表於2023年10月4日印刷版,標題為《戈薩奇大法官論撥款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