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税局打擊疫情税收抵免欺詐之路並不簡單也不快速——《華爾街日報》
Richard Rubin
美國國税局已支付2300億美元的員工留任税收抵免款項。圖片來源:MANDEL NGAN/AFP/Getty Images華盛頓——美國國税局將一項疫情時期廣受歡迎的税收抵免政策的推廣者定性為無良騙子。該機構接下來的任務是:將這些強硬表態轉化為法庭上的勝訴。
税務律師表示,隨着國税局試圖追回已發放的2300億美元員工留任税收抵免(ERC)退款中的部分資金,他們預計未來幾年將忙於為税收抵免諮詢公司和僱主進行辯護。對於國税局而言,包括刑事起訴在內的執法行動不會快速或輕鬆達成。
新澤西州哈肯薩克市Agostino & Associates律師事務所的税務律師弗蘭克·阿戈斯蒂諾表示:“一次無罪判決對政府的打擊比一千次有罪判決更嚴重,因為無罪結果會迅速傳播。政府需要營造不可戰勝的形象。”
國税局具備某些優勢,包括充足的執法預算和正在招聘的數千名新員工。律師們認為,儘管一些ERC公司試圖避免在退税文件上簽字並將關鍵資格判定推給客户,國税局仍應能對其中慫恿僱主申請退税的公司實施嚴厲處罰。
法律灰色地帶使國税局的追討工作複雜化。根據法律,因政府命令導致業務部分暫停的僱主,每位員工最高可享受26,000美元的税收抵免。這些條款定義模糊,法官最終會認同ERC公司對申請資格的寬泛解釋,或至少免除其最嚴厲處罰。
“如果你仔細研讀法規條文,我認為其中很多內容存在多種解釋空間,我預計納税人將會贏得訴訟,”前美國國税局高級官員、現就職於亞特蘭大Chamberlain Hrdlicka律師事務所的湯姆·卡利南表示。
國會設立員工留任税收抵免(ERC)旨在幫助僱主在疫情衝擊期間維持員工崗位。該政策於2021年9月30日到期——但隨着鼓勵小企業和非營利組織修改工資税申報以申領退款的產業鏈形成,相關申請出現激增。包括Bottom Line Concepts和Innovation Refunds在內的ERC中介機構通常收取高達退款金額25%的費用,並通過廣告、電話和短信對僱主進行狂轟濫炸。
在支付了數十億美元退税款的同時,美國國税局不斷髮出嚴厲警告,敦促納税人遠離那些收取高額預付費或分成款的ERC中介。ERC公司則表示他們遵循國税局指引,任何欺詐行為都來自其他ERC機構。
政府於9月通過暫停新申請退款對該行業進行整頓,並計劃允許僱主撤回或退還已提交的申請。
密蘇里州眾議員傑森·史密斯指出,國税局尚未就通過立法加速修訂申報截止日期(原定為2025年4月)的可能性與國會進行磋商。圖片來源:Ron Sachs/Zuma Press在週二的信函中,眾議院籌款委員會共和黨高層要求國税局詳細説明恢復受理申請後將如何防範欺詐並加快退款流程。眾議員傑森·史密斯(密蘇里州共和黨)和大衞·施威克特(亞利桑那州共和黨)在信中提及,國税局曾提議立法將修訂申報截止日期從2025年4月提前,但尚未就此與國會展開溝通。
與此同時,員工留任税收抵免(ERC)退款的突然限流,標誌着該計劃進入了執法階段。美國國税局已啓動數千項審計和數百項刑事調查。
國税局刑事調查部門發言人卡麗莎·卡特雷爾表示:“我們持續將調查重點放在員工留任税收抵免欺詐計劃的推廣者和專業協助者身上。國税局會繼續教育美國納税人如何識別和舉報ERC欺詐行為。”
然而,僅靠審計和起訴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這將耗費大量人力與司法資源,並持續多年。
以2016年啓動的聯合保護地役權土地捐贈案為例:國税局當時集中力量徹查了數千起此類交易,投入足夠資源對所有交易進行審計,並將數十起案件訴諸法庭。首起針對推廣者的禁令重大案件今年才結案,而首場重要刑事審判直到9月才以兩宗定罪和一宗無罪判決告終。
相比之下,ERC涉及範圍更為龐大。僱主們已提交360萬份ERC申請,國税局要全部核查並篩除虛假申請並不現實。允許納税人撤回或償還ERC退款應能減少待審數量。但仍有納税人會抱着僥倖心理,保留退款並希望不被發現。
在這批案件中,國税局必須謹慎選擇追查對象,首批高調起訴案件將備受關注。税務爭議律師預測,國税局會重點打擊那些助長大規模欺詐、使用模板化説辭的推廣者,而非可能已花光退款的、更值得同情的小企業主。
國會設立員工留任税收抵免(ERC)計劃,旨在幫助僱主在疫情衝擊下維持員工就業。圖片來源:克里斯托弗·迪爾茨/彭博新聞這種態勢可能促使美國國税局刑事調查部門重點追查明顯欺詐案件,例如ERC中介機構與僱主偽造文件或篡改商業記錄的案例。
阿戈斯蒂諾預計國税局將運用人工智能分析和解協議與審計資料,從而鎖定重點追查的中介機構。“自願披露計劃能以低成本獲取調查線索,“他表示。
反之亦然。
“一旦確認某中介存在問題,其所有客户都將成為調查對象,“紐約科斯特拉尼茨律所刑事税務律師布萊恩·斯卡拉託斯指出,“這就像獲得精準地圖,接下來只需選擇追查目標。”
對於資金雄厚且依據法律意見行事的ERC機構,國税局的追查可能面臨更大挑戰。這類案件可能更適合民事訴訟而非刑事起訴。
現行税法中的民事處罰體系與ERC推廣機構的運營模式存在適配難題。這些機構常將關鍵責任轉嫁給客户:雖然主導抵免額度計算,但合同聲明不提供税務/法律建議;通常既不編制也不簽署納税申報表。
“創新退款公司遵循美國國税局指引,而税法被誤讀的可能性在於納税人或報税員,”該公司表示。
底線公司在聲明中稱,其認同國税局對不道德的員工留任税收抵免(ERC)機構的擔憂,並擔心符合條件的僱主可能因此被勸阻提交退税申請。
國税局將嘗試突破企業保護,依據推廣者和報税員的定義採取行動——這些定義未必與退税文件簽署者直接關聯。
“國税局擁有多種手段,”前國税局官員卡利南表示,“考慮到現存的一些架構,這些手段是否都能奏效,我們將開創一些先例。”
國税局無權監管所有報税員,拜登政府正尋求更多權限。國税局此前曾運用寬泛定義追查"幽靈報税員”。
“首先,聲稱他們不提供建議也不準備退税文件的想法並不準確,”律師斯卡拉託斯指出,“你收取費用必然提供服務。國税局會質問:‘你究竟因何收費?’”
税法中最嚴厲的處罰可適用於導致他人對税收抵免資格作出虛假聲明的推廣者,罰金可達總收入的50%。報税員若採取不合理立場,同樣面臨類似處罰。
“當年司法部在打擊其他類型税務詐騙時,推廣者罰則運用得非常有效,”前國税局高級官員霍金斯表示,“這幾乎已成規律。就像蝗災一樣,每隔十年這些人就會捲土重來,嘗試新騙術。”
—露絲·西蒙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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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於2023年10月6日印刷版,標題為《國税局在打擊疫情税收抵免欺詐中面臨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