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別僱傭我那些反猶太主義的法律學生
Steven Davidoff Solomon
我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教授公司法,同時也是猶太法律學生協會的顧問。我的學生們大多積極參與且準備充分,我經常將他們推薦給法律僱主。
但如果你不想僱傭那些宣揚仇恨和實行歧視的人,那就別僱傭我的一些學生。反猶行為在大學校園裏並不新鮮,包括我們伯克利分校。
去年,伯克利的“巴勒斯坦正義法律學生”組織要求其他學生團體通過一項章程,禁止以色列支持者在活動上發言。該章程排除了任何“表達並持續持有支持猶太復國主義、以色列種族隔離國家及巴勒斯坦佔領觀點,或“主辦/贊助/推廣相關活動”的演講者。九個學生組織採納了該章程,簽署方包括中東與北非法律學生協會、酷兒核心小組及伯克利法學院女性團體。
該章程引發軒然大波,因製造“無猶太人區”而受到正當批評。我們那位鐵桿自由派的院長雖令人欽佩地譴責了該行為,但表示言論自由原則令他束手無策。校園團體確實有權基於觀點選擇或排除演講者。該章程至今有效,另有11個團體後續採納。
無需高學歷也能看出這條章程的問題。千百年來,猶太人祈禱時總説“明年在耶路撒冷”,足見故土觀念對猶太身份的核心意義。在猶太人已忍受數千年迫害後,這些組織通過將猶太人排斥於故土之外,既實施反猶主義,又剝奪猶太人的人性尊嚴。他們在傳閲章程時未讓猶太法律學生參與討論,更將渴望擁有我們所有人都應得之物——免於迫害的故土與庇護所——的猶太人單獨針對。
伯克利分校的學生行為是大學校園內更廣泛反猶態度的一部分,這種態度使得上週的大屠殺成為可能。這是可恥的,且已被縱容太久。
現在是成年人接管的時候了,這包括尋找畢業生僱用的律師事務所。温斯頓律師事務所(Winston & Strawn)撤銷了對紐約大學法學院一名學生的聘用邀請,該學生寫了一封公開信,尖鋭地拒絕譴責哈馬斯的襲擊。這封信反而譴責以色列,並堅稱其“國家批准的暴力政權創造了抵抗成為必要的條件”。紐約大學法學院院長最初對屠殺事件反應冷淡,但在學生的反以色列言論引發軒然大波後,他發表了第二份更強硬的聲明,譴責哈馬斯的襲擊。
招聘過程中的法律僱主應該像温斯頓律師事務所那樣做:把這些法學院學生當作成年人對待。如果學生支持仇恨、非人化或反猶主義,就不要僱用他。當學生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時,他們就會端正態度。
如果你是法律僱主,今年在面試來自伯克利、哈佛、紐約大學或其他任何法學院的學生時,問問他們屬於哪些組織。詢問他們是否支持歧視性章程或其他將哈馬斯大屠殺歸咎於猶太人和以色列人的行為和決議。如果學生支持仇恨,不僱用他不僅是你的權利,也是你的責任。你希望你的客户由縱容這些 monstrous 罪行的人代表嗎?
所羅門先生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法學教授。
10月12日,哥倫比亞大學學生在紐約校園內舉行支持巴勒斯坦的集會。圖片來源:Spencer Platt/Getty Images刊載於2023年10月16日印刷版,標題為《別錄用我那些反猶的法律系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