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定價,而非房產經紀人——《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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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Caroline Brehman/Zuma PressAllysia Finley聲稱"買賣雙方經紀人的利益是一致的:通過以更高價格促成房屋交易來獲取更大佣金"(《房主向房地產經紀人壟斷宣戰》,生命科學版,10月23日),這誤判了房地產經紀人的首要考量。真正的風險並非您作為買賣方經紀人只能獲得略低售價3%的佣金。
更大的風險在於您可能分文不得——作為賣方經紀人,可能在掛牌到期前未能成交;作為買方經紀人,可能未能幫客户競標成功。決定房地產職業生涯成敗的是交易量,而非價格最大化。經紀人永遠站在促成交易這一邊。
理性經紀人當然關注佣金比例,但市場力量與競爭(包括Redfin的激進定價策略)已使6%的費率成為歷史。作為家族信託受託人,我最近在帕洛阿爾託以總佣金4%售出兩套房產——買賣雙方經紀人各得2%,無人提出異議。
Jim Talevich
加州洛斯加託斯
代表買方或賣方本質是信託契約關係。這與誰支付佣金無關,經紀人理應竭誠為客户服務。房價由供需關係(即買賣雙方自願達成的價格)而非經紀人決定。我至今未見這種模式"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證據。
房地產經紀人確實物有所值。在德克薩斯州完成一筆交易所需要的文書工作令人望而生畏,普通人很難輕鬆應對。每一步都可能隱藏着陷阱。
時間同樣寶貴,房地產經紀人需要24小時待命。我還沒見過哪個經紀人不是手機不離身,沒在晚餐時被打斷過,或者沒從生日派對匆匆離開去“開房”或在度假時處理業務。我並不是在抱怨;我選擇成為一名房地產經紀人。但我們獲得報酬是有原因的。
卡米爾·阿博特
德克薩斯州奧斯汀
大約兩個月前,我與一位房地產經紀人簽約,幫助出售我住了23年的房子。當我們討論費用時,我建議他降低買方代理費,他告訴我,如果我們這樣做,經紀人就不會讓潛在買家知道我的房產。這種壟斷應該被打破。
拉里·安德烈亞諾
密歇根州阿爾託
刊登於2023年10月27日印刷版,標題為《價格由市場而非房地產經紀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