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星州的法官會扼殺擇校制度嗎?——《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當進步派在4月珍妮特·普羅塔謝維奇法官當選後掌控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時,他們就開始籌備推翻不喜歡的政策。首批目標之一是該州的擇校計劃,該計劃為5萬兒童提供了獲得更好教育的機會。
由進步派米諾誇釀酒公司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資助的訴訟聲稱,威斯康星州的擇校計劃違反了州政府關於公共資金必須用於"公共目的"的規定。提交給州最高法院的原始訴訟請願書將擇校計劃稱為"毒瘤"和"掠奪性計劃",並指責州立法機構"十多年來以提供擇校為幌子,持續攻擊威斯康星州的公立學校"。
關於公共目的的爭議早在1990年代就已通過訴訟解決,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在1992年戴維斯訴格羅弗案中駁回了這一論點。當時的法院判決書寫道:“教育構成有效的公共目的”,而訴訟中爭議的密爾沃基家長擇校計劃"包含充分合理的管控措施以實現其公共目的"。律師們認為這已是既定判例。
原告還辯稱,教育券和特許學校從學區抽走資金,因此違背了該州統一徵税條款。但隨學生流動的教育券資金被稱為"均衡補助金",這些來自州普通收入的資金用於"補足"那些地方財產税收較少的學區經費。
這原本是個簡單的案件,但法院新形成的4比3進步派多數局面令人擔憂。若訴訟成功,威斯康星州的擇校制度可能因基於州法律主張而終結,且無法上訴。這將導致密爾沃基市29,000名教育券項目學生、拉辛市4,000名及州內其他地區19,000名兒童面臨教育動盪。法官們稱此為"信賴利益",在考量判例時需審慎對待。
密爾沃基和拉辛的擇校項目實行經濟狀況調查,面向收入不超過聯邦貧困線300%的家庭。威斯康星法律與自由研究所數據顯示,在密爾沃基或拉辛,三口之家年收入需低於69,000美元,州內其他地區則約為50,000美元。
根據政府改革研究所統計,在威斯康星州閲讀能力前十的學校中(主要服務低收入家庭兒童),有六所是教育券或特許學校。密爾沃基市低收入學生閲讀前十的學校裏,同樣有六所屬於此類。
本案背後的真正推手是教師工會。威斯康星教育協會理事會執行董事鮑勃·巴克斯特聲稱考試成績是"謬誤",並斷言"每個就讀教育券學校的學生都在遭受損失"。他補充説特許學校學生"未能學習民主社會所需的課程",並指控"右翼企圖壓制民主參與"。
但教育券制度是經民主程序通過的。真正的民主問題在於:四位進步派大法官是否會踐踏本院先例與選民意願,強行推行個人政策偏好?若如此,貧困兒童將失去更好的教育選擇,而得利的卻是資助普羅塔謝維奇法官競選活動的工會勢力。究竟誰在反民主?
威斯康星州麥迪遜市的威斯康星州議會大廈照片:斯科特·鮑爾/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