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義與税收優惠——《華爾街日報》
Leslie Lenkowsky
密蘇里州眾議員傑森·史密斯譴責大學及學生組織發表聲明"慶祝、開脱或淡化"哈馬斯10月7日對以色列的襲擊。“發表此類聲明,或拒絕予以譴責,“他上月表示,“是不可原諒的,也違背了我們國家的價值觀。”
作為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主席,史密斯議員的言論具有特殊分量——該委員會擁有税收政策管轄權,包括管理非營利組織的相關政策。這些組織既包括高校,也包括在全美髮布聲明和組織集會的團體。史密斯補充道,慶祝哈馬斯暴行的聲明"對其宣稱追求的學術或慈善使命提出了質疑”——換言之,質疑它們享受税收優惠的資格。
美國傳統上給予慈善機構及其支持者在處理爭議問題時較大自由度。憲法對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的保障保護了它們的活動,並要求政府必須提出充分理由才能加以限制。但國會和最高法院——以及近三十五個州——都認同,向哈馬斯等恐怖組織提供援助是禁止捐贈者支持它們的正當理由。
史密斯議員的聲明表明,支持哈馬斯——或容忍此類活動的組織的免税資格可能面臨國會審查。弗吉尼亞州總檢察長傑森·米亞雷斯已對AJP教育基金會(又名"美國穆斯林支持巴勒斯坦"組織)展開調查。米亞雷斯的辦公室在新聞稿中表示,正在調查該組織是否"將募集資金用於州法律禁止的目的,包括使恐怖組織受益或向其提供支持”,以及其是否在弗吉尼亞州依法註冊為募捐機構。
但除了涉及的憲法問題外,對這些組織採取行動並非易事。其中一個原因是,一些最知名的團體並不享受免税待遇,也不直接接受可抵税的捐款。“巴勒斯坦正義學生"組織(其全國分部由曾參與一個現已解散、因涉嫌資助恐怖主義而被調查的慈善機構的活躍分子建立)並未出現在美國國税局的免税組織名單上。因此,它無需向公眾或國税局披露其支持者,使其成為進步派批評保守派使用的那種"黑錢"組織。
希望支持SJP的人在其網站上被引導向位於紐約州白原市的免税組織Wespac基金會捐款,該基金會自稱是"推動社會進步變革的主要力量”。Wespac是一個"財政贊助機構",這意味着它可以為不在國税局名單上的組織接收可抵税的捐款。它既不必公開報告其資金來源,也不必報告有多少資金流向了SJP或其他團體。在其2021年的國税局申報文件中,Wespac列出了約100萬美元的收入和支出,但幾乎沒有提供細節。SJP還可以接收那些對抵税不感興趣的捐贈者的捐款,包括來自其他國家的支持者。
在2010年的霍爾德訴人道主義法律項目案中,最高法院支持了一項法律,該法律規定向國務院"外國恐怖組織"名單(包括哈馬斯和真主黨)上的組織提供"物質支持或資源"是犯罪行為,即使這些捐款被指定用於社會服務或其他和平用途。“錢是可替代的,“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代表法院寫道,對國務院名單上的組織能否在其合法與非法活動之間保持隔離表示懷疑。
霍爾德案判決僅適用於與恐怖組織有關聯的外國機構。若立法限制向那些為恐怖組織發聲的美國團體提供贈禮,將面臨更嚴格的第一修正案審查。但行使言論自由與因此獲得税收減免存在本質區別。
長期以來,法院與立法者始終試圖區分傳統視為慈善活動的"教育"和代表特定立場故意傳播偏見與錯誤信息的"宣傳”。在制定税收政策時,立法者力求鼓勵提供教育的組織(及其支持者),同時避免讓參與宣傳的機構獲得税收優惠。
這猶如行走在薄冰之上。不久前,美國國税局曾採用特殊程序審查免税申請,專門針對名稱中含"茶黨"等字眼的團體,最終引發醜聞、國會聽證會及法院禁令。如今在判定組織活動是否屬教育性質時,國税局理應關注其行為而非觀點——這些行為應包含公正、非煽動性的事實陳述。
眾議員史密斯等眾多人士明確指出,那些稱哈馬斯成員為"烈士”、尋求"從約旦河到地中海解放巴勒斯坦"(正如部分人已坦承,實指清除以色列境內猶太人)的團體顯然不符合標準。許多此類組織及其支持者仍位列國税局免税慈善機構名單,理應遵守税收政策要求。那些縱容其行徑的高校同樣難辭其咎。
“鼓勵暴力併為極端主義喝彩的慈善機構,並未以國税局允許的任何目的為社會做出貢獻,”馬薩諸塞大學阿默斯特分校非營利法律專家伊麗莎白·施密特去年春天寫道。她當時研究的是右翼極端主義,尤其是參與2021年國會襲擊的主要團體籌款機構“誓言守護者基金會”是否配得上當時享有的免税待遇。她的結論似乎更適用於那些如今為哈馬斯辯護、淡化恐怖主義並呼籲摧毀以色列的組織。
倫科夫斯基先生是印第安納大學的名譽教授。
10月12日,南佛羅里達大學坦帕分校集會上的示威者。圖片來源:艾薇·塞巴洛/祖瑪通訊社刊登於2023年11月6日的印刷版,標題為《恐怖主義與税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