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庭發現敍利亞存在酷刑違規證據 - 《華爾街日報》
Jess Bravin
由總統巴沙爾·阿薩德領導的敍利亞被勒令遵守全球反酷刑條約。圖片來源:伊朗總統辦公室/Zuma Press鑑於敍利亞長達12年內戰期間存在大量侵犯人權的證據,國際法院命令巴沙爾·阿薩德總統的政權遵守禁止酷刑的全球條約,並保存侵權證據以備未來起訴。
週四以13票對2票的表決結果,源於加拿大和荷蘭根據《禁止酷刑公約》對敍利亞提起的訴訟,該公約是國際法的重要文件,已有170多個國家批准。位於海牙的聯合國司法機構國際法院中的中國和俄羅斯法官投了反對票。
敍利亞未參與法院訴訟程序,但於10月致函國際法院,否認違反《禁止酷刑公約》,並辯稱加拿大和荷蘭無權提出此項主張。
“至少自2011年以來,敍利亞無數民眾遭受酷刑、殺害、性侵和強迫失蹤,”加拿大與荷蘭政府在聯合聲明中表示。“加荷兩國堅信,若不對侵犯人權行為追責、不為受害者及倖存者伸張正義,敍利亞就不可能實現可持續和平與持久和解。”
敍利亞駐聯合國和加拿大的外交機構未回應置評請求。
“這是世界最高法庭為制止敍利亞拘留設施中的酷刑、強迫失蹤和死亡現象作出的里程碑式裁決,“聯合國敍利亞問題獨立國際調查委員會主席保羅·皮涅羅表示。該委員會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2011年設立,旨在追蹤敍利亞境內的暴行。“這些侵權行為已成為敍利亞衝突12年來的顯著特徵,也是衝突的主要根源之一。”
聯合國估計自敍利亞衝突爆發以來已有超過30萬人喪生。
國際法院的裁決屬於訴訟程序的初步階段,並未認定敍利亞實施了酷刑。但基於聯合國委員會的詳細報告及其他證據,法院認為現有記錄足以針對違反《禁止酷刑公約》的行為採取臨時措施。
法院指出,政府關押的”‘倖存者描述了因疏忽和惡劣監獄條件導致的處決與死亡事件,表明那些與外界隔絕的在押人員若不及時獲釋可能會緩慢死亡’。“報告記錄了"敍利亞當局運營的拘留設施中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的系統性實施,導致大量拘留期間死亡”,法院如是陳述。
此外,法院稱委員會發現"政府軍及關聯民兵組織在地面行動、逮捕抗議者及疑似反對派支持者的入户搜查行動中,以及在檢查站,對婦女、女童及偶爾對男性實施強姦和性虐待”。
國際法院的裁決在形式上對《禁止酷刑公約》締約國如敍利亞具有約束力,這些國家已接受其管轄。但若無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國際法院無法強制執行其裁決,而俄羅斯和中國在安理會均擁有否決權。
“我非常懷疑這一裁決會對敍利亞產生實質性影響,儘管可能產生某些政治效果,但它也將凸顯國際法院在此類危機中的無能為力,“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馬修·瓦克斯曼表示,他曾在小布什政府時期擔任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務院和五角大樓官員。
儘管如此,這項命令對阿薩德政權在國際社會恢復合法性的努力是一次打擊,國際社會已對這場漫長而殘酷的衝突感到厭倦。今年5月,阿拉伯國家聯盟在暫停敍利亞成員資格後,重新接納了敍利亞,此前敍利亞爆發了反對阿薩德獨裁統治的起義。
除敍利亞外,週四的裁決還標誌着國際法在執行禁止酷刑規定方面的擴展。基於1970年比利時與弗朗西斯科·佛朗哥統治下的西班牙政權商業糾紛的判例,國際法院認定加拿大和荷蘭有權對敍利亞,因為《禁止酷刑公約》所有簽署國"基於共同價值觀,都有共同利益確保防止酷刑行為發生,且若發生此類行為,實施者不會逍遙法外”。
多數派法官包括國際法院美國籍院長瓊·多諾霍,以及來自澳大利亞、巴西、法國、德國、印度、牙買加、日本、黎巴嫩、摩洛哥、斯洛伐克、索馬里和烏干達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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