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桑托斯出庭受審 - 《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針對眾議員喬治·桑托斯的壓力再度升級,眾議院道德委員會詳細記錄了他的多項涉嫌違法行為。他在國會殿堂的日子已屈指可數,但這並不意味着他應該在獲得法庭審判前就被驅逐。
經過八個月調查,眾議院道德委員會於週四發佈了對桑托斯的調查報告。由密西西比州共和黨眾議員邁克爾·格斯特和賓夕法尼亞州民主黨眾議員蘇珊·懷爾德領導的委員會,指控這位紐約州國會議員存在濫用競選資金的犯罪行為。委員會已向司法部提交刑事轉介文件,可能在其現有聯邦起訴(涉共謀與欺詐罪)基礎上追加指控,該案定於九月開庭。
委員會指控桑托斯挪用了2020年及2022年兩次國會競選資金。其提交給聯邦選舉委員會的文件中列有"一筆從未實際發生的50萬美元個人貸款",調查指出這些資金可能被用於大西洋城旅行和紐約水療消費。桑托斯還被指控將捐給政治諮詢公司RedStone Strategies(他聲稱該公司獨立運營)的款項挪作私用。
儘管桑托斯稱報告是"令人作嘔的政治抹黑"",但證據確鑿。他宣稱在聯邦指控審判裁決前將繼續留任國會,不過週四首次表態不再尋求連任。
週五,格斯特先生提出了一項將桑托斯先生逐出眾議院的決議。本月早些時候,一項驅逐決議以179票贊成、213票反對未能達到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數票,桑托斯先生得以暫時逃脱被驅逐的命運。
但在第二輪投票中他的好運可能終結——道德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已促使許多議員重新考慮立場。截至週四晚間,數名曾投票反對驅逐桑托斯的眾議員表示已改變主意。來自紐約州的共和黨人尤其迫切希望將他除名,以免其醜聞連累他們的連任前景。
自南北戰爭以來,眾議院僅驅逐過兩名議員,且均是在刑事定罪之後。道德委員會指控桑托斯的行為性質與1980年邁克爾·邁爾斯及2002年吉姆·特拉菲坎特因受賄和欺詐斷送政治生涯的案件相當。但後兩者至少都經歷了司法審判程序來核實指控。
桑托斯的批評者認為,他拒絕在道德委員會面前自辯等同於放棄無罪推定原則。雖然刑事被告缺席庭審可能導致速裁定罪,但政治調查——即便由兩黨成員組成的委員會進行——並不具備同等效力。
無論是否被定罪,桑托斯都難逃政治生涯的終結,他顯然已成為國會的恥辱。但議員們應當慎重考慮打破"先定罪後驅逐"的慣例。在這個高度黨派對立的時代,類似的驅逐誘惑必將再現,屆時證據或許不會如此確鑿。即便是聲名狼藉的桑托斯,也理應獲得非政治性陪審團的審判。
紐約州共和黨眾議員喬治·桑托斯於11月7日離開眾議院共和黨會議。圖片來源:湯姆·威廉姆斯/CQ點名/Zuma新聞社刊登於2023年11月18日印刷版,標題為《喬治·桑托斯的法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