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審議陪審團審判權——《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最高法院將於週三審理本任期內兩起挑戰失控行政國家的里程碑案件中的第一起。在SEC訴賈爾基案中,關乎一個美國革命時期殖民者誓死捍衞的基本憲法原則:陪審團審判權。
近幾十年來,國會不斷擴張行政機構的執法權力。2010年《多德-弗蘭克法案》授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不受約束的權力,可對任何違反證券法的個人直接進行行政處罰。民主黨人希望讓該機構更便利地懲治不當行為。
行政法庭允許SEC檢方採用聯邦法院通常禁止的傳聞證據和未認證文件。被告享有的程序性保護也更少,包括證據開示等法律工具。因此SEC在內部審理的案件中幾乎全勝——2014年對沖基金創始人喬治·賈爾基受審時,SEC在200起爭議案件中的內部勝訴率高達100%,而聯邦法院勝訴率僅61%。
SEC指控賈爾基通過虛報基金資產價值實施證券欺詐,藉此獲取更高管理費。行政法官裁定其敗訴。六年後SEC委員會維持原判,處以30萬美元罰款並禁止其從業。
賈爾基上訴至第五巡迴法院,主張SEC行政法庭侵犯其憲法第七修正案賦予的陪審團審判權,且行政法官層層疊疊的免職保護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第五巡迴法院全面支持了賈爾基的主張。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提交給最高法院的案情摘要中辯稱,第七修正案僅適用於涉及私人權利而非公共權利的情況。最高法院早前的判決已明確,若案件涉及政府授予的福利和特權等公共權利,則可免除陪審團審判。
SEC試圖混淆公私界限,聲稱只要政府代表"公眾"執行法律提起訴訟,就涉及公共權利。但正如賈爾基先生所指出的,SEC正試圖以普通法罪名剝奪他的核心權利——該指控聲稱他對其他普通公民實施了違法行為。
歷史記錄佐證了他的觀點。當今的行政法庭與革命前英國政府用來懲罰殖民者和宗教異見者的機構如出一轍。英國政府曾通過不設陪審團的海事法庭,對違反《糖税法》和《印花税法》的殖民者施加民事處罰。
《獨立宣言》將"剝奪陪審團審判權"列為殖民者的主要不滿之一。開國元勳們力主將這一權利寫入憲法,正是為了防止新國會像英國議會和國王那樣設立特殊法庭來裁決民事處罰。
聯邦法院的陪審團審判既保障被告人的正當程序權利,又能防止執法權濫用。這一點在賈爾基案中得到凸顯——調查發現SEC執法人員不當查閲了參與案件裁決的機構律師的保密法律備忘錄,類似違規行為涉及數十起案件。
關於行政法官的雙重免職保護,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表示,如果被認為"最符合公共利益",這在憲法上是允許的。但該機構並未提出任何限制性原則。行政法官只能由"功績選拔審查委員會"以"正當理由"解僱,而該委員會成員自身僅因"效率低下、翫忽職守或職務不當行為"方可被免職。在2010年"自由企業基金案"中,最高法院曾否決了為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成員提供雙重任期保護的類似安排。
進步派人士聲稱,若賈爾基案勝訴將摧毀行政國家體系——這不過是他們一貫的説辭。事實上,SEC等聯邦機構仍可繼續通過內部程序審理涉及退伍軍人福利、庇護申請等真正公共權利的案件。但要對普通法違法行為實施民事處罰,則必須訴諸聯邦法院。
恢復第七修正案的原始解釋,將有效強化抵禦政府專制的制度屏障。
圖片來源:安德魯·凱利/路透社載於2023年11月27日印刷版,標題為《行政國家的分水嶺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