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郵寄選票的定時炸彈仍在滴答作響
The Editorial Board
2024年大選前夕,圍繞投票規則(尤其是缺席選票)的法律訴訟很可能再度激增,賓夕法尼亞州值得重點關注。上週該州聯邦法官裁定,即使選民未按州法要求填寫日期,按時寄達的郵寄選票仍應計票。這一裁決可能上訴至最高法院——去年該院曾對類似案件採取迴避態度。
新冠疫情以來賓州未註明日期選票的爭議歷程頗具啓示性,它展現了訴訟如何為選舉體系注入不確定性。州法明確規定缺席選民必須"填寫、註明日期並簽署信封上的聲明",但三年來這項要求屢遭法律挑戰,結果卻總令人沮喪地懸而未決。
2020年,共和黨州參議員候選人妮可·齊卡雷利以4票優勢即將擊敗民主黨現任者時,賓州最高法院下令清點約300張未註明日期的郵寄選票,最終她以69票之差落敗。七位大法官中有四位認同這些選票依州法應屬無效,但關鍵搖擺法官表示鑑於特殊情況,“本人作出的解釋僅具前瞻性效力”。
一年後,爭議焦點轉向聯邦法律是否優先於賓州日期規定。當時共和黨司法候選人戴維·裏特領先71票,約250張未註明日期的郵寄選票未被統計。聯邦第三巡迴上訴法院援引《民權法案》下令計入這些選票後,裏特最終以5票之差敗北。該法案明確規定:不得因"不影響選民資格認定的文書錯誤"剝奪任何人的投票權。
最高法院拒絕下達暫緩令,三名保守派大法官提出異議。“第三巡迴法院的解讀很可能是錯誤的,“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寫道,“當郵寄選票因填寫不規範而作廢時,選民並未被剝奪’選舉權’。相反,該選票失效是因為投票人未遵守 ballot casting 規則。“阿利托大法官補充道,若選民前往錯誤投票站或將選票寄至無效地址,同樣適用此原則。
裏特先生敗選結果認證後,他向最高法院提出最終上訴,控訴該州"已命令所有縣在今後選舉中統計未註明日期的選票”。大法官們以"案件已過時"為由駁回其上訴,同時撤銷第三巡迴法院的裁決以避免形成不可複審的判例。2022年大選前一週,賓州最高法院就聯邦法律對未註明日期選票的要求形成3-3僵局。
如今事件回到原點——五名賓州居民聲稱去年被剝奪選舉權。聯邦法官蘇珊·帕拉迪斯·巴克斯特上週作出有利原告的裁決,指出2022年數百張郵寄選票因年份錯誤等明顯疏漏被拒,儘管書面日期"無關緊要”,關鍵應是選票是否及時寄回。但要求選民標註日期是中立的微末規定,在選舉欺詐案件中可能發揮效用。任何法律都無法徹底杜絕差錯。
最糟糕的情形是:白宮或參議院控制權的歸屬,可能在大選後由最高法院就缺失日期、見證人地址不全等選票瑕疵作出裁決。這正是大法官們應當停止迴避此類案件的原因。確立投票規則的最佳時機是在風險較低時——換言之,遠早於選舉日之前。
賓夕法尼亞州威爾克斯-巴雷市,一名盧澤恩縣居民投遞郵寄選票。圖片來源:漢娜·貝爾/路透社刊載於2023年11月27日印刷版,標題為《郵寄選票的定時炸彈仍在滴答作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