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已經欠下的財富税——《華爾街日報》
Ilya Shapiro
想象一下,在你尚未出售投資品(包括房屋淨值)之前,就收到針對這些資產增值的税單。若政府在最高法院的訴訟中獲勝,這種情況可能成為現實。
週二摩爾訴美國案的口頭辯論中,大法官們聚焦於一個問題:憲法第十六修正案中"所得税"的授權是否允許對未實現收益徵税。長期以來人們理解所得税僅適用於已實現收益——即納税人實際收到或實質上掌控資金(稱為"推定實現")的收益。
在税法近萬條條款中,政府挑出少數幾條聲稱會因摩爾方勝訴而受影響的條款。摩爾夫婦辯稱這些條款可通過推定實現理論或消費税原理獲得正當性。但無人提及若法院採納政府立場,將在税法領域引發的軒然大波。
副檢察長伊麗莎白·普雷洛加爾告訴大法官們,“收入的通常概念"指"兩個時間點之間的任何經濟收益”。她建議大法官們"不要糾結於…牽強假設",即該立場可能為房屋增值徵税等政策提供依據。
但對政府立場界限的擔憂絕非假設。若法院裁定第十六修正案不要求收入實現,必然意味着現行税法已涵蓋所有未實現收益。
該法規最重要的條款是對個人(《美國法典》第26卷第1條)和公司(《美國法典》第26卷第11條)的全部"應税收入"徵税。應税收入的計算基於納税人的"總收入",法規長期以來將其定義為"來自任何來源的所有收入"(《美國法典》第26卷第61條)。政府已接受這一既定原則,即這些條款根據第十六修正案主張"國會徵税權的完整範圍"。因此,在應税收入的定義上,憲法與税法具有同等效力。
因此,如果第十六修正案中的"收入"不需要實現,那麼現行税法中的"收入"也不需要實現。如果政府認為"收入"是指兩個時間點之間的任何經濟收益,而不考慮該收益是否實現是正確的,那麼美國人自1913年所得税誕生以來,就應該為他們的房屋和其他投資的增值繳税。令人疑惑的是,既然根據司法部的説法,税法已經包含了對億萬富翁資本利得徵税的條款,為何拜登政府還在遊説國會通過一項億萬富翁資本利得税。
即使法院接受普雷洛加爾女士提出的更狹隘的論點——法院無需裁定是否需要實現,因為在摩爾夫婦的案件中,公司實現的收益可以"歸屬"於他們並以穿透方式徵税——問題依然存在。大法官們是否為他們持有股票的公司所持有的留存收益繳税了?我知道我沒有。我懷疑普雷洛加爾女士也沒有。然而,如果政府贏得此案,2024納税年度請繫好安全帶。
政府聲稱摩爾夫婦立場將對税法造成的“浩劫”,與支持政府裁決所帶來的核爆級影響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且不論摩爾夫婦立場對諸如每年僅影響十餘人的離境税(政府列出的恐怖後果之一)等冷門條款的潛在影響——政府的立場將徹底改寫税法對收入的基本定義。
夏皮羅先生是曼哈頓研究所憲法研究主任,代表該機構提交了支持摩爾夫婦的法庭之友陳述書。他是《最高法院的混亂:司法提名與美國最高法庭的政治》一書的作者。
2021年9月14日,伊麗莎白·普雷洛加在華盛頓出席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聽證會,接受美國副總檢察長提名審查。圖片來源:羅德·拉姆基/祖瑪通訊社刊載於2023年12月7日印刷版,標題為《你可能已經欠下的財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