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與新聞自由之殤——《華爾街日報》
Roger Ream
黎智英,中國歷史上最直言不諱倡導民主與法治的人士之一,於2022年12月10日被判處69個月監禁。他的罪名是什麼?答案取決於你問誰。
官方稱,判刑依據是其旗下《蘋果日報》涉及的租賃違規行為。他仍因涉嫌違反國安法及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等指控候審。
但黎智英真正的"罪行",是反抗中國違反條約協議對香港實施的威權接管。香港民主運動曾獲得跨世代廣泛支持,而中文媒體通過突發新聞、事件報道及公眾動員成為凝聚運動的關鍵紐帶。黎智英創辦的《蘋果日報》正是這一紐帶的核心——這也使他成為當局的靶心。
全球範圍內,新聞自由正遭受圍剿。黎智英入獄僅是冰山一角。無國界記者組織數據顯示,2023年有31個國家出現極其嚴重的新聞自由侵害,較2022年的28國有所增加。在俄被捕的《華爾街日報》記者埃文·格爾什科維奇因莫須有的間諜指控已遭拘押八個月,成為冷戰以來首位在俄被關押的美國記者。莫斯科還通過法律,禁止發佈俄當局認定的涉烏克蘭戰爭的"虛假信息"。
與此同時在伊朗,記者尼魯法爾·哈梅迪和埃拉赫·穆罕默迪因報道22歲瑪莎·阿米尼之死,分別被政府判處六年和七年監禁。
黎智英、格什科維奇、哈梅迪女士和穆罕默迪女士的案件存在共同點。它們都源於威權勢力企圖壓制言論自由、扼殺真相以維繫權力。新聞業不僅傳遞消息,更能動員民眾、塑造輿論,成為高壓政府下的真理明燈。難怪這些政權要不遺餘力地剷除它。
從主流媒體記者到你我這樣的普通人,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對抗這種壓迫。這是我們對那些蒙冤入獄的記者應盡的義務。
僅僅呼籲停止攻擊記者遠遠不夠。我們必須向下一代灌輸追求真相的價值觀和卓越的新聞專業主義。我們必須不懈倡導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還必須營造讓全球記者免於騷擾、迫害和死亡威脅的報道環境。
雷姆先生是美國研究基金會主席。
2020年7月1日,黎智英在香港。圖片來源:Vincent Yu/美聯社載於2023年12月8日印刷版,標題為《黎智英與新聞自由之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