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拜登的税務與法律問題 - 《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美國法律體系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前提,這也是審視亨特·拜登最新起訴案的應有視角。這位總統之子面臨的法律風險源於其自身行為,而非姓氏。
特別檢察官戴維·韋斯週四在加州以九項罪名起訴亨特,指控其在2016至2019年間逃避140萬美元聯邦税款。起訴書包含三項重罪和六項輕罪,涉及逃税、未申報繳納税款及提交虛假退税申請等。
這份56頁的起訴書指控亨特使用"虛假業務抵扣"並"蓄意"罔顧納税義務,沉溺於"奢侈生活方式"。此前他已在特拉華州因三項槍支重罪被起訴。拜登堅稱清白,但現有大量證據支持這些嚴重指控。
亨特的律師阿貝·洛威爾指責韋斯屈服於"共和黨壓力",聲稱"基於事實與法律,若亨特不姓拜登,特拉華州及加州的指控根本不會成立"。
事實恰恰相反。今年早些時候,韋斯曾與拜登達成僅含兩項税務輕罪的認罪協議。但協議因國税局兩名調查人員公開披露司法部阻撓調查細節而流產。
國税局的加里·沙普利向國會舉證了受阻的搜查令、向亨特團隊泄露調查計劃、降低指控級別及拜登任命官員干預等情形,指控司法部、税務司及特拉華州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存在偏袒處理與不受約束的利益衝突"。
沙普利先生表示,2021年末,美國國税局調查人員準備了一份涵蓋2014至2019納税年度的文件,其中建議對亨特提出指控,而韋斯本週終於提起了這些訴訟。當韋斯去年試圖提出這些指控時,他被加州中區的美國檢察官馬丁·埃斯特拉達阻止。直到舉報人公開揭露後,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才授予韋斯特別檢察官身份,使其擁有跨司法管轄區提起公訴的權力。
政治干預導致針對亨特2014和2015年納税申報的訴訟時效已過,沙普利指出這兩年存在最惡劣的行為,包括可能違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就亨特當前面臨的指控而言,無數美國人因逃税金額遠低於140萬美元而被起訴入獄。總統之子理應像其他美國人一樣接受法庭審判。
此文刊登於2023年12月9日的印刷版,標題為《亨特·拜登的税務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