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提議加強對貸款機構股利支付的規定 - 彭博社
Preeti Singh
印度提出了一套條件,要求在支付股東紅利之前,本地貸款人和在該國經營的海外銀行必須滿足這些條件,以改革二十年前的法規。
根據印度儲備銀行週二發佈的一份關於擬議規定的聲明,貸款人在支付紅利之前必須在三個財政年度內滿足特定的資本要求。根據印度儲備銀行的説法,銀行還必須滿足其他條件,包括將淨不良貸款控制在全年總額的6%以下,並在紅利支付前為受損資產做出充分準備。
根據聲明,這些規定將從2024年4月開始的財政年度的紅利宣佈生效,印度儲備銀行要求在1月31日之前就擬議規定徵求意見。新提議還涵蓋了自2003年以來被允許將利潤和紅利匯往總部而無需印度儲備銀行批准的外國銀行。
印度儲備銀行表示,符合新的資本要求和不良貸款規定的海外貸款人仍然可以在無需事先批准的情況下將部分利潤從印度業務中匯出,前提是他們的賬目經過審計。根據規定,如果有任何超額匯款,外國銀行的總部必須“立即彌補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