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薩斯州對黑人學生頭髮的裁決延續了痛苦的歷史 - 彭博社
Stephen L. Carter
別碰他的頭髮。
攝影師:休斯頓紀事報/赫斯特報社/蓋蒂圖片社 在羅納德·里根1984年的連任大勝之後,他的就職委員會在各種慶祝活動中招募“有吸引力、乾淨利落、全美式”的表演者跳舞和唱歌。這一描述在許多方面引發了軒然大波,其中之一就是種族問題:活動人士擔心委員會不想要黑人表演者,特別是“乾淨利落”意味着沒有顯著的黑人頭髮。
在得克薩斯州一名法官本週決定支持一所公立學校因一名黑人學生拒絕修剪頭髮而對其進行停學的決定之後,這一事件讓人想起了那一段。法庭面臨的問題是(恰如其名的)巴伯斯希爾獨立學區是否違反了一項禁止基於頭髮種族歧視的新州法規。法官裁定,因為該學區的規定涉及長度而不涉及風格,所以並未違反該法規。
從哪裏開始呢?也許可以從《紐約時報》對所涉頭髮的描述中得到啓發:“locs,或者説是他用髮卡把頭髮盤成一個圓筒形的長繩狀髮辮,這是他母親説反映了黑人文化的一種保護髮型。”
紐約時報所稱的“locs”傳統上是“dreadlocks”或者簡單地説是“locks”——曾經是黑人反叛的象徵,後來成為文化挪用爭論的焦點,如今只是一些人編髮的一種方式。
黑人尤其如此。
得克薩斯州的學區似乎特意強調鎖頭不可接受,正如社會學家帕特里夏·A·班克斯在最近的一項分析中所指出的那樣最近的分析。而巴伯希爾斯,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都已經不加選擇地陷入了國家漫長而痛苦的歷史中最為複雜和痛苦的方面之一:對待黑人及其頭髮的態度。
國家對待頭髮的關係一直都很複雜。在她出色的著作*《骯髒的身體:早期美國的清潔觀念》*中,歷史學家凱瑟琳·M·布朗指出,在18和19世紀,人們認為頭髮攜帶疾病;在公共場合保持頭髮清潔整潔是一種表明自己是安全的方式。
黑人的頭髮被認為尤其危險,這種恐懼甚至常常被奴隸制度的反對者所分享。布朗告訴我們,廢奴主義者範妮·肯布爾對女奴隸如何用“半打熱、骯髒的遮蓋物”遮蓋她們的孩子的“可憐的小羊毛般的頭”感到絕望。肯布爾規定,在她丈夫的種植園裏,至少,被奴役的孩子只有在剃光頭髮後才能戴帽子。
確實,在奴隸制時代,髮型是大多數主人讓他們的人類財產自行決定的為數不多的領域之一。但頭頂上的東西仍然是種族區別的關鍵標誌。1858年一篇醫學期刊中的文章列舉了黑人和白人頭髮的差異,作為兩個種族是不同物種的證據。1896年,一家南方報紙鄭重其事地報道説,非洲人的頭髮是捲曲的,是為了“折射熱帶太陽的光線”,從而防止“更嚴重地穿透到大腦中去”。十年後,杜波依斯會出版*《黑人美國人的健康和體質》*,其中有一部分專門用大量照片來展示黑人的頭髮和皮膚的巨大多樣性。但這份報告毫無影響。
然而,儘管修剪過的頭髮在公開展示中很重要,但創造這種外觀是一種私人事務,幾乎是一種親密的事情。因此,毫不奇怪,即使在白人店主屈服於必然並開始接受蓬勃發展的黑人中產階級的習俗之後,白人理髮師和理髮師仍然拒絕。因此,出現了由黑人擁有的美容院和理髮店的傳統。直到1953年,一位北部理髮師違抗“不成文的法律”,剪了一名黑人孩子的頭髮,使《紐約時報》報道。
鑑於這段悲慘的歷史,巴伯斯希爾如何為其規定辯護?在《休斯頓紀事報》上,該學區的總務長將該學區的頭髮要求與那些加入軍隊的人的類似規定進行了比較。格雷格·普爾博士寫道,服務成員“意識到作為美國人需要遵守積極統一的規定,併成為比自己更大的整體的一部分。”
確實如此。但這個類比是失敗的。今天的服務成員都是自願的;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如果達里爾·喬治的家人把他送到一所私立學校,他們事先知道那裏的服裝和頭髮規定,他們就會顯著地減弱道德立場來抱怨。相反,他上的是一所公立學校。我們有公立學校是件好事;但讓我們不要假裝孩子們是自願出席的。如果他們被迫出席,他們也應該感到受歡迎。
這讓我們回到了1984年。當風暴爆發時,里根的就職委員會迅速澄清説,“整潔利落”並不是白人的委婉説法,而是指“一個開朗和外向的人。”《華盛頓郵報》隨後報道説,“被選中的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少數民族。”
簡而言之,這個團體竭盡全力展示了對那些似乎被其規則排斥的人的歡迎之意 —— 不僅是言辭上的,也包括行動上的。四十年後,巴伯斯希爾學區或許應該考慮效仿里根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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