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的BNP銀行家必須歸還450萬歐元的巴黎獎項-彭博社
Gaspard Sebag
攝影師:Nathan Laine/Bloomberg一名巴黎銀行家在一起不公平解僱案中贏得了約450萬歐元(490萬美元)的賠償,但法官告訴他不能保留這筆錢,因為他之前曾用類似的論點在倫敦的一個仲裁庭上獲得了一筆較小的賠償。
法國最高法院上週在徵求歐盟法官的意見後作出了這一裁決。這一判決推翻了Bertrand Lavigne在2019年在巴黎上訴法院獲勝的判決,並結束了在法國長達十年的訴訟。
在2013年被解僱時,Lavigne在倫敦工作,簽訂了一份法國合同,負責管理一組交易員。最終,Lavigne決定將他的法國訴訟建立在之前在英國發現他被不公平解僱的基礎上,這對他不利。
法國最高法院於3月6日裁定,在這種情況下,他的索賠在法國是“不可接受的”,因為它們“與他與同一僱主的工作合同有關”,並且與他在英國提出的相同。在英國,他被判賠81,175英鎊(104,330美元)。
由於英國對不公平解僱賠償的上限,對於認為自己有合理索賠的銀行家來説,訴諸法國可能是誘人的選擇。雖然Lavigne在英國獲得的賠償是當時法律允許的最高額,但巴黎上訴法院沒有這樣的限制:它命令巴黎銀行支付他近280萬歐元與解僱有關的款項,以及額外的177萬歐元與未支付的遞延獎金有關。
法國巴黎銀行表示不對法院裁決發表評論。 拉維涅也拒絕置評。
對於拉維涅來説,這個痛苦的結局發生在BNP在倫敦和新加坡的15年職業生涯結束後的十多年後,當時他因澳大利亞基準利率操縱調查而被解僱。
一位英國僱傭法官後來裁定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他有任何不當行為,並表示“他的正直毋庸置疑。”
在這一發現的基礎上,拉維涅在法國提起了一起類似的訴訟。2019年,巴黎上訴法院計算了他的賠償金額,稱已考慮到拉維涅在“毫無根據”的解僱中從“物質、職業和道德”方面遭受了非常嚴重的傷害。
至於法國巴黎銀行,該銀行承認其一些駐新加坡的交易員可能曾試圖操縱2007年至2010年間澳大利亞銀行票據互換利率的提交。
這家法國銀行並未承認有罪,同意向金融素養項目捐款100萬澳元(66.16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