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始人集團債券持有人要求中國承認Keepwell裁決 - 彭博社
Kari Soo Lindberg
北京一家法院被要求考慮一個案件,這可能為一些債券提供的支付保護設立先例,也可能影響香港司法在中國大陸的影響力。
北京大學創始人集團有限公司債券持有人希望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承認香港法院關於所謂的保證協議的裁決,一位熟悉該過程的人士表示。該人士稱,3月28日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請願書,請求匿名討論私人事務。
去年,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北京大學創始人集團,即北京大學的商業部門,在2020年違反了美元債券保證協議,這是債權人代表提起的四起案件中的一起。根據當時的香港法院,創始人集團給贏得該案的原告造成了11.5億元人民幣(1.59億美元)的損失。
保證協議基本上是母公司向發行債券的子公司提供的一種維持發行人償債能力的紳士協議,但不包括支付保證。
目前尚不清楚北京法院是否會受理此案。
新創始人控股發展有限公司的媒體代表,即創始人集團的後重組實體和創始人集團的重組管理員,未回應要求置評的請求。當彭博社致電北京法院時,該法院未立即置評。
保證機制在過去十多年中幫助中國企業在全球信貸市場籌集了數千億美元,但近年來,由於創紀錄的違約浪潮引發了有關這種機制能否有效幫助投資者收回損失的問題,這已成為爭議焦點。
請願書也是對香港法院裁決在中國大陸的承認程度的一種測試,中國大陸是大多數違約者資產所在地。
| 相關故事: |
|---|
| 中國的“保本”債券給創始人集團債務風波帶來了轉折法院裁定創始人集團在一起案件中違反了保本協議中國違約者的保本債券顧問面臨香港法院訴訟 |
中國大陸司法機關對香港法院關於破產的裁決的承認仍然很少。
在一個罕見的成功案例中,上海法院於2020年11月發佈了一項命令,承認了其香港對應法院之前裁定的驗證附加在中歐國際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歐元債券上的保本協議。
對創始人集團的最新請願引起了更多關注,因為這家企業的內地重組管理人,由同一家北京法院領導,於2020年拒絕了債權人對五份保本票據的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