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公佈了可能限制交易的重大併購變化 - 彭博社
Ben Westcott, Harry Brumpton
財政部長吉姆·查爾默斯
攝影師:布倫特·盧因/彭博社澳大利亞正在徹底改革其併購規則,終止了一個針對大型收購的自願報告準則,這迫使該國的競爭監管機構不得不將一些交易提交法庭審理。
根據這些變化,競爭監管機構將必須被告知所有超過貨幣和市場份額門檻的擬議交易,以確保最有可能影響消費者的收購受到足夠的審查,財政部長吉姆·查爾默斯週三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監管機構還將能夠在確定一項交易是否會減少競爭時考慮以往的收購情況。
新法律取消了在法庭上申訴被阻止交易的途徑,並使澳大利亞與其他主要經濟體保持一致,這些國家要求公司在前期提交強制性的競爭審查。
“這是我們併購制度的根本性轉變,”金杜律師事務所的競爭法合夥人卡羅琳·庫普斯表示。“其結果是符合門檻的交易必須向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報告,並且未經其批准不能進行。”
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試圖阻止的最後一筆重大交易是澳新銀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49億澳元(32億美元)收購較小競爭對手聖科普集團有限公司的銀行業務,稱這將減少住房貸款市場的競爭。然而,澳新銀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上訴後,該決定最終被法院推翻。
“大多數併購都具有真正的經濟效益 — 讓企業實現更大規模和範圍的經濟,幫助它們獲取新資源、技術和專業知識,”查爾默斯在聲明中説道。“然而,當企業僅專注於擠壓競爭對手以佔據更大市場份額時,它們可能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害。”
長期推動
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主席吉娜·卡斯-戈特利布一直在推動更新的併購規則,她表示,如果反競爭性的併購繼續進行,消費者和企業將支付更高的價格,選擇更少。她對預計將於2026年1月開始實施的改革表示歡迎。
除了主要交易外,這些規則旨在防範所謂的“潛在收購”,即企業可以通過一系列較小的收購逐步鞏固一個行業。
“價格上漲、選擇減少和創新減少可能是競爭減弱的結果,”卡斯-戈特利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更嚴格的併購法律對確保反競爭性併購不得繼續進行至關重要。”
為了簡化一些交易,查爾默斯表示,不引起競爭擔憂的收購將在30個工作日內獲得批准。
| 閲讀更多: |
|---|
| 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就澳大利亞併購改革提案發表意見 |
| 澳大利亞監管機構推崇人工智能作為保護消費者的關鍵工具 |
羅德·辛斯自2022年以來一直領導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長達十年,並一直在推動改革,他對即將到來的變革表示強烈支持,稱這將使澳大利亞的併購制度“達到標準”。
Sims表示,絕大多數併購仍將在改革下“非常快速”完成,而少數複雜或有爭議的提案將接受更嚴格的審查。
他説:“我們在談論每年可能會有兩三個或四個併購會出現不同結果。”
‘沒有實質性變化’
對於Corrs Chambers Westgarth合夥人、資深M&A律師Sandy Mak來説,這些變革可能不會像其他人期望的那樣產生太大影響。
她説:“這不應該對交易流量產生實質性影響。”“ACCC在決定是否批准併購時所應用的測試本質上與以前基本相同。法律沒有實質性變化,這只是一個流程變化。”
Clayton Utz律所的競爭合夥人Kirsten Webb對這些改革持有不同看法,她表示申請人不需要證明合並不會實質性減少競爭是很重要的。
她説:“這應該使澳大利亞的併購控制法律在很大程度上與我們的主要貿易伙伴保持一致,這些夥伴也不會推翻證明責任。”
“但令人失望的是,對ACCC決定的審查將是有限的優勢審查,沒有上訴到聯邦法院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