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在最高法院的豁免案:延遲意味着勝利 - 彭博社
Greg Stohr
唐納德·特朗普在紐約曼哈頓刑事法庭於4月19日。攝影師:斯賓塞·普拉特/蓋蒂圖片/Bloomberg
面臨一些艱難的抉擇。
攝影師:德魯·安傑爾/蓋蒂圖片最高法院對唐納德·特朗普試圖推翻2020年選舉而聲稱免於刑事指控的歷史性審查正在與一個嚴峻的現實相沖突:日曆和憲法同等重要。
4月25日的辯論給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只留下了一個狹窄的時間窗口,讓前總統出庭接受華盛頓陪審團的審判,而選民將在11月5日投票。由於法庭暫停審判直到最高法院做出裁決,史密斯需要一場明確的勝利,而且需要儘快獲得。
這種動態凸顯了法院及其三名特朗普任命的成員對他命運的影響。即使他們拒絕特朗普主張的前總統享有免於起訴的廣泛保護,法官們也可以通過拖延來使他免受政治上的審判,以及在選舉前做出裁決。法院直到6月底才必須做出裁決。
“裁決的時間是最重要的因素,”前聯邦檢察官、現任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教授蘭德爾·伊利森説。如果下個月做出裁決,審判可能會在8月開始,“如果他們等到學期的最後一天,現在我們正在看10月 —— 可能無法在選舉前結束審判。”
傑克·史密斯和唐納德·特朗普攝影師:奇普·索莫德維拉和德魯·安傑勒/蓋蒂圖片社時間表變得更加重要,因為人們普遍預期,如果特朗普在一月份重新奪回白宮,他將採取非同尋常的舉措,命令司法部撤銷起訴。他開始稱呼那些在2021年衝擊國會大廈的人為“人質”,他將在上任後赦免他們。
這場衝突是兩起可能影響起訴的最高法院案件之一,這是特朗普面臨的四起案件之一,儘管他正朝着共和黨總統提名的方向前進。在另一場可能削弱史密斯案件部分內容的爭議中,大法官們上週表達了對根源於安然公司破產的2002年法律下對國會暴亂被告的起訴的擔憂。表達了關切。
事實上,最高法院已經將一月六日案件的任何審判推遲到了選舉年的臨界點。大法官們在去年12月拒絕了史密斯要求他們在較早階段介入的請求。然後,在上訴法院拒絕了特朗普的豁免權主張後,最高法院表示將在本屆任期的最後一個辯論日審查該裁決。
可能的延遲
許多法律專家質疑史密斯在六月底取得勝利是否足夠及時。美國地方法官塔尼婭·楚特坎之前表示,她將給雙方額外三個月的時間準備審判。這理論上將允許審判在九月底開始進行,但前提是沒有進一步的阻礙。
“試過很多刑事案件的人都會告訴你,在檢察官不希望出現的時刻,總會突然出現一系列最後一刻的延誤,”曾擔任聯邦檢察官並在阿拉巴馬大學法學院任教的喬伊斯·範斯説。“在某個時候,這些延誤累積起來可能會成為在選舉前審理此案的真正問題。”
地方法官通常對審判日期擁有廣泛的裁量權,丘特坎將沒有任何明確的規則來指導她的決定。儘管司法部政策限制了檢察官在選舉前可以採取的步驟,但該政策不適用於審判。彭博社審閲的一份副本顯示,丘特坎發出的陪審團傳票稱審判可能需要兩到三個月。
更加複雜的是,大法官們在批准審查時表示,他們打算以廣泛的視角審視特朗普案件。大法官們表示,他們不僅僅要決定兩個下級法院是否正確拒絕了特朗普的豁免請求,還將考慮“前總統在任期間所做之事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起訴的保護。”
“他們將其框定得過於寬泛,這對於基礎刑事案件的時間表來説實際上是不幸的,”包括憲法權力分立在內的巴爾的摩大學法學教授金伯利·韋勒説。
最高法院從未表示前總統是否免於因在任期間採取的行動而受到刑事指控。法院在1982年裁定,就民事訴訟而言,總統在其官方職責“外圍範圍”內採取的行動享有完全豁免權。
“此刻,總統並不存在犯罪豁免權,”韋勒説。“法院將完全憑空製造這一概念,甚至考慮這個想法都是重要的,尤其是對於一個自稱原始主義者和文本主義者的保守傾向法院來説,這是非常重要的。”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們。攝影師:Eric Lee/Bloomberg### 未來總統
特朗普聲稱,前總統在其執政期間所做的官方行為享有所謂的絕對豁免權。他的律師表示,他在1月6日騷亂前所做的一切——包括據稱宣揚虛假的選舉舞弊指控,向司法部施壓進行虛假調查,敦促時任副總統邁克·彭斯削弱對喬·拜登勝利認證的支持,並煽動人羣衝擊國會大廈——都是他作為總統的工作的一部分。
法院在這個案件中對問題的廣泛框架表明,大法官們希望在首次處理一個影響深遠的憲法問題時超越特朗普的爭論。這可能包括一個流氓檢察官提出對核心總統職能(如軍事打擊)提出刑事指控的可能性。
“我不認為問題中有任何關於結果的暗示,除了他們希望自由地考慮各種可能性,”華盛頓律師、Sidley Austin LLP的彼得·凱斯勒説,他曾是里根政府官員,曾簽署支持史密斯的法庭文件。
儘管如此,這些可能性包括一種情況,即大法官們並未最終解決他的豁免權主張,而是將案件退回到較低法院層面,在審理前考慮特定指控是否應該對特朗普進行保護。這種做法幾乎可以保證今年不會進行審判。
特朗普的批評者希望法院乾脆拒絕這位前總統尋求法律保護的請求。
“他們可以簡單地説,這位總統在犯下被指控的行為時並非在履行他的官方職責,因為篡奪選舉並不是總統的官方職責之一,”範斯説。“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就這些目的而言,不存在豁免權。故事結束。”
一位前總統並沒有對在任期間犯下的行為絕對豁免權。在聽取關於唐納德·特朗普涉及1月6日刑事指控的口頭辯論時,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似乎對此達成了一致意見。
然而,不幸的是,這種明顯的共識可能不會是問題的終結。仍然存在一個棘手的問題,即前總統是否可能對在任期間執行的官方行為免於起訴,而不是對以私人身份執行的行為。在這一點上,大法官們似乎存在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