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倫點的尼爾·菲利普斯不應入獄,律師表示 - 彭博社
Greg Farrell
尼爾·菲利普斯攝影師:斯蒂芬妮·基思/彭博社格倫點資本的聯合創始人尼爾·菲利普斯去年因操縱美元與南非蘭特匯率被判有罪,他的律師在法庭文件中辯稱不應判處監禁。
這位54歲的前對沖基金高管在經過一週的審判後,於10月被陪審團判定犯有一項商品欺詐罪。檢察官指控他在2017年12月26日指揮了7.25億美元的交易,以提高蘭特對美元的價值,並觸發了一項2000萬美元期權的支付。
“菲利普斯先生的職業生涯因一次交易而毀滅,”他的律師在週一晚提交的量刑備忘錄中寫道。“他的對沖基金已經解散,他在非常惡劣的條件下在監獄中度過了一個月,他在經過一年多的訴訟後在外國受審,最終被判定犯有一項嚴重的重罪,這將使他永遠無法在證券或商品行業獲得執照(除非成功上訴)。”
他們還辯稱這不是一起典型的欺詐案件。
“事實上,沒有可比的先前刑事案件,”他們寫道,並補充道:“這不是一起涉及虛假陳述或表述的案件,也不是一起涉及利用無知或不成熟市場參與者的案件。”
此案引發了關於聯邦檢察官對捲入操縱計劃的外國國民執行美國法律的質疑。菲利普斯的律師辯稱,曼哈頓的檢察官無權審查菲利普斯在南非下的交易,該交易由新加坡的一名野村銀行家執行,導致倫敦經紀人出售的期權支付。美國表示,菲利普斯在聊天室下的訂單經過紐約的服務器,建立了操縱與美國之間的聯繫。
法律的長臂
美國地區法官路易斯·利曼主要同意菲利普斯的論點,即檢察官未能證明他的活動與美國商業有密切聯繫,稱與美國的聯繫大多數是“間接或微不足道的”。利曼表示,政府的理論“將美國的掉期監管擴展到全球範圍內的廣泛交易,基於與美國的偶然和微不足道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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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發現 摩根大通公司 和 摩根士丹利 在交易的各個部分的角色賦予了美國檢察官管轄權。
“在國外策劃和進行的欺詐,但針對美國主要經紀商或掉期對手方實施,破壞了國內主要經紀服務和掉期市場的健全性,”利曼在三月説道。
威懾已實現
菲利普斯的律師辯稱,監禁他們的客户沒有任何意義。
“尼爾不需要進一步被威懾以避免任何犯罪行為,”他們寫道。“公眾不需要被保護免受尼爾的活動。而政府選擇提起此案的事實已經實現了任何可能的普遍威懾目標。”
預計政府將在下週提交對菲利普斯懲罰的建議。利曼已安排於6月3日進行宣判。雖然商品欺詐的最高刑罰為10年,但菲利普斯不太可能受到如此嚴厲的懲罰。
菲利普斯,南非本地人,現居倫敦,預計將向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該法院已推翻了幾項涉及海外金融不當行為的陪審團裁決。
此案為美國訴菲利普斯,22-cr-138,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曼哈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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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想要,”特朗普在福克斯商業網絡的 瑪麗亞的早晨中説道。“現在我説,‘我為什麼要參加辯論?’我在民調中領先,大家都知道她,大家都知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