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發現14名反對派人士在最大的國家安全案中被判有罪 - 彭博社
Siuming Ho
中國的研發支出正在取得成果。
攝影師:VCG/視覺中國集團/蓋蒂圖片社
香港一家法院在一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國家安全案件中判定14名反對派人士有罪,而另外兩人被判無罪,結束了自北京於2020年在該市實施該法律以來的持續定罪記錄。
這家曾經自由奔放的金融中心的法官們認定這16名被告中的大多數犯有顛覆罪,這是根據中國起草的立法審理的最大案件。根據週四的裁決,有兩人被判無罪,因為法院對他們在所指控的犯罪中的角色和意圖感到不確定。
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學副教授鍾子安表示:“這些無罪判決令人意外。信號是,儘管安全法律的普遍性質和香港政府推動起訴的願望,法院或許仍在一定程度上行使獨立性。”
一輛澳門西九龍裁判法院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懲教車輛抵達法院,準備聽取判決。攝影師:Lam Yik/彭博社接受判決的這16名被告是47名被控密謀顛覆國家政權的人中的一部分,他們通過舉行非官方初選被指控。其餘人之前已認罪,包括知名活動人士黃之鋒和前立法委員毛孟靜。被判有罪者最高面臨終身監禁的刑罰,並將在以後的日期被判刑。
被告希望在這個前英國殖民地的立法機構中獲得多數席位,這將賦予他們阻止這個城市領導人議程的權力 — 並且從理論上講迫使首席執行官辭職。
“這是對香港親民主運動的審判,”喬治城亞洲法律中心的研究員艾瑞克·賴説。“法庭的裁決將樹立榜樣,看非暴力集會或公民投票,這些在香港有悠久傳統的活動,現在是否被視為國家安全罪行。”
劉兆佳在裁決後離開法庭。攝影師:林奕/Bloomberg被判有罪的人包括前立法委員梁國雄,更為人所知的是長毛,以及從事記者轉型的活動人士何桂瑩。
前區議員劉兆佳和李裕順在被宣判無罪後獲釋,政府表示將對他們的裁決提出上訴。一些支持者在劉兆佳和李裕順走出西九龍法院時擁抱併為他們歡呼。
法官表示他們“不確定”劉兆佳在政治計劃的任何階段都有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圖。他們接受了劉兆佳的辯護,即他並沒有過多關注初選,也從未在競選中倡導否決政府預算。
他們也無法確定李裕順參與了陰謀,指出他沒有參加協調選舉的會議,也沒有親自表達支持使用否決權迫使政府接受抗議者的要求,其中包括釋放被監禁的抗議者和香港領導人的自由選舉。
“無罪判決證明,檢察官面臨的門檻與其他普通法系司法管轄區一樣高,”政府諮詢行政議會成員、資深大律師唐仁義説。“除非法院認為存在需要重新審判的特殊情況,否則判決不會輕易被上訴推翻。”
儘管如此,這些判決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的勝利,政府決心打擊政治異議,此前中國全面實施的國家安全法使街頭抗議活動沉寂,迫使數十個反對派團體解散。這些判決由三名高等法院法官下達,他們是由該市前領導人親自挑選的小組中選出的。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主任薩拉·布魯克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起大規模定罪案是對政治反對派的“近乎全面清洗”,凸顯了香港人權迅速崩潰的現狀。
200多名市民在西九龍法院觀看了審判,其中一些人排隊過夜。包括來自歐盟、法國和美國在內的外國代表也在觀察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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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定罪“標誌着香港基本自由和民主參與的進一步惡化,”歐盟外交事務發言人納比拉·馬斯拉利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澳大利亞外長潘妮·王表示,澳大利亞政府對判決結果,包括澳大利亞公民戈登·吳的定罪“深表關切”。根據裁決,吳並非非法初選的候選人,但敦促公眾為官方立法選舉的獲勝者投票。
自三年前被捕以來,大多數被告一直被拒絕保釋。喬治城亞洲法律中心執行主任托馬斯·凱洛格表示,懲罰的嚴重程度將反映法院面臨的壓力,即“完全順從政府在國家安全法的所有要素上的立場”。
這些裁決出台之際,當局正努力提升該市作為企業和遊客目的地的聲譽,此前該市因疫情自我隔離和政治動盪而受損。
李裕順在判決後離開法庭。攝影師:Lam Yik/Bloomberg當局本週通過首次使用新的國家安全法,表明了繼續打擊被視為威脅的意圖,逮捕了一名被監禁的前活動人士,據稱他在監獄裏在他人幫助下發布了煽動性的Facebook帖子。
根據中國檔案和彭博社編制的數據,自2020年7月以來,至少有299人被逮捕,159人被控根據國家安全法或殖民時代的煽動法。其中包括76歲的傳媒大亨黎智英,他因安全指控面臨長達數月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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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一下上週在北京東部港口城市大連舉行的世界經濟論壇上李強總理發表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