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需要更多長期氣候目標,法院裁定 - 彭博社
Heesu Lee, Shinhye Kang
活動人士在8月29日於首爾的韓國憲法法院外舉着橫幅。
攝影師:安東尼·華萊士/法新社/蓋蒂圖片社韓國在2030年至2050年間缺乏漸進的氣候目標與該國憲法不符,法院在活動人士對政府減排計劃提起訴訟後作出裁決。
該亞洲國家的氣候法旨在到2030年將排放量從2018年水平減少40%,並在2050年實現零排放。但在這段時間內缺乏目標違反了不足保護的禁止原則,韓國憲法法院在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中表示,這要求政府設定新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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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從2031年到2049年缺乏任何目標未能保證排放的逐步和持續減少,因此將過度負擔轉移給未來。根據裁決,政府必須在2026年2月之前修訂法律,以包括2030年以後的計劃。
全球各國,包括韓國,根據聯合國氣候規則,必須在明年初之前 提交 2035年的減排目標。週四的法院裁決意味着韓國還必須制定更長期的計劃。
週四的裁決是針對自2020年以來由250多名原告(主要是年輕人)提起的四起氣候訴訟案件作出的,他們 起訴 政府,聲稱國家的氣候目標不足以保護他們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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