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加沙抗議引發言論自由問題 - 彭博社
Noah Feldman
一本書的殿堂。
攝影師:Kelvin Ma/Bloomberg
校園言論自由的辯論找到了一個新家——大學圖書館。在我任教的哈佛,大約30名學生上個月在Widener圖書館的主閲覽室進行了一場安靜的“學習抗議”,以抗議加沙的戰爭。這些學生穿着頭巾,在他們的筆記本電腦上展示“想象一下它發生在這裏”的標語,違反了禁止在圖書館空間進行抗議的規定;圖書館對此的回應是暫停他們進入主樓的權限,為期兩週。本月早些時候,大約二十名教職員工重演了這場學習抗議,這次穿着黑色圍巾並倡導公民不服從。隨之而來的不確定性——圖書館現在應該怎麼做?——提出了一個引人入勝的言論自由問題。
彭博社觀點CVS顯示女性被僱用來做不可能的工作哈里斯的結案陳詞應該關於女性和墮胎人工智能的能量消耗需要一個新穎的解決方案:我們這就是為什麼你不認識你的州政府一方面,大家都承認所謂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對言論的限制是合適的。你不能在凌晨三點在住宅區大聲播放音樂作為抗議行為。而且,你也不應該在高峯時段用抗議來阻塞馬薩諸塞大道(或42街)的交通。
時間、地點和方式限制基於兩個基本原則。第一個是非干擾原則:你自由發言的能力受到你不干擾你所發言的時間和地點基本目的的責任的限制。繁忙的幹道存在是為了讓交通自由流動,尤其是在高峯通勤時段。
時間、地點和方式限制的第二個基本原則是,它們並不針對你所説的內容,而只是針對你説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用最高法院偶爾使用的術語來説,政府不得試圖根據內容壓制某些思想或信息。
這一原則要求,在時間、地點和方式限制方面,所有言論都應被平等對待。如果圖書館的抗議禁令是基於時間、地點和方式,那麼教授的學習抗議不能與學生的抗議在內容上有所不同。他們所做的必須有某種實質性的區別。(除非在這種情況下有充分的理由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不同對待,但實際上並沒有。)
所以原則是簡單明瞭且沒有爭議的。但在實施這些原則時,事情就變得不那麼明顯了。
從大學的角度來看,當它給予學生(基本上是象徵性的)懲罰時,可以説圖書館的目的在於研究和學習,而不是發表集體聲明。從這個角度來看,禁止在圖書館進行集體抗議的規則是合理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限制的經典例子。大學裏還有很多其他地方可以讓學生抗議——包括圖書館的前台階,在那裏你可以吸引到更多的觀眾。
換句話説,大學的回應基於這樣的觀點:在圖書館舉行抗議,即使是靜默抗議,也會干擾圖書館的使用。任何在抗議期間恰好在圖書館的人都會注意到,並可能會被分散注意力,無法專心於他們的研究或學習。可以推測,這正是抗議的目的。
然而,抗議的學生和教職員工正在利用圖書館的一個獨特特徵,這一點需要認真對待:通常,只要你安靜地坐在桌子旁,你可以在那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沒有人會檢查你是否在為上課做準備、閲讀電子郵件或在筆記本上塗鴉。因此,正如兩位參與抗議的教授所聲稱的那樣,“安靜地坐着閲讀根本不能被歸類為干擾。這一點無論人們穿着什麼衣服,或他們獨立或集體攜帶的貼紙、閲讀材料或打印紙張都是真實的。”
你可以看到為什麼這種沉默的學習方式是如此聰明:如果沉默是圖書館中不干擾的唯一規則,那麼禁止沉默抗議看起來並不像是時間、地點和方式的限制。它看起來是針對人們通過他們特定類型的沉默所表達的內容,這種沉默由他們的意圖、服裝以及他們攜帶的貼紙或標誌定義。如果不干擾是由你(沉默)行為的引人注意的目的來定義的,那麼禁止抗議的規則確實是一個合法的可允許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限制的實例。
圖書館是,或者應該是,研究型大學的瑰寶。我愛威登圖書館勝過地球上幾乎任何其他地方。幾年前,作為一個相互瞭解的練習,我被要求提交一張對我來説意味着“家”的照片。我發送了一張威登書庫6東翼的圖片。
但我對圖書館的所有熱愛並不能明確回答沉默是否是那裏唯一的不干擾規則。正確的解決方案是圖書館更深入地思考這個問題,也許可以任命一個熱愛和使用圖書館的人組成的委員會來討論並推薦一個在理論和實踐中都能奏效的規則。
在保護圖書館真正目的方面,我的直覺傾向於將抗議活動保持在外面。我傾向於支持那些關注象徵性行為社會意義的言論自由方法,而不是那些忽視背景的。然而,實際上,我強烈的直覺是,允許在圖書館進行沉默抗議的規則會立即結束在那裏發生的抗議。畢竟,抗議的目的就是引起反應。在這裏,大學的回應,而不是抗議,正在引起關注。沒有它,任何人都沒有理由在圖書館裏做任何事情,除了坐着、閲讀和思考。還有塗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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