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反對FTC加強隱私命令的努力 - 彭博社
Leah Nylen
Meta Platforms Inc. 拒絕了聯邦貿易委員會修改與該公司的2020年隱私和解協議的計劃,認為這樣的舉動需要聯邦法院的批准。
一位Meta律師在週二的聽證會上告訴FTC的五位委員,消費者保護機構沒有權力在沒有公司同意的情況下修改協議。
Meta律師詹姆斯·魯漢德(James Rouhandeh)表示,在之前的案例中,對和解的修改“更多是技術性修正”。但就大規模的變更而言,“委員會沒有權力單獨進行這樣的操作。”
委員會去年指控Meta違反了2020年和解的條款,並尋求啓動新的程序,以禁止Meta使用面部識別工具和盈利兒童數據。Meta自2012年以來一直受到FTC的隱私同意令的約束,但同意支付50億美元,並在2020年與該機構達成的協議下,遵循更嚴格的隱私要求。
該機構沒有説明何時可能會發布決定。隨着唐納德·特朗普當選為下一任美國總統,他的政府可能會在明年FTC獲得共和黨多數後放棄修改Meta和解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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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已對該程序提出了幾項法律挑戰,既在聯邦法院也在FTC面前。週二在FTC委員面前的聽證會涉及該機構是否有權修改其命令。
委員安德魯·弗格森(Andrew Ferguson),該機構的兩位共和黨人之一,可能在下屆政府中擔任主席,他提出了幾個問題,質疑該機構為何開啓內部程序以修改命令條款,而不是尋求在聯邦法院對Meta進行藐視法庭的控告。
弗格森表示:“當有人違反命令時,重寫命令對我來説似乎很陌生。”他指出,該程序的結構可能導致公司“永遠承擔責任”。
FTC的律師瑞娜·金(Reenah Kim)辯稱,國會賦予該機構在有限情況下修改命令的能力,並且該機構很少使用這一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