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公司被最高法院拒絕關於警示標籤的請求 - 彭博社
Greg Stohr
洛杉磯的一家煙草店展示了香煙出售。
攝影師:馬里奧·塔馬/Getty Images美國最高法院拒絕了煙草行業的上訴,並拒絕阻止一項新的聯邦規則,該規則要求香煙包裝上必須帶有關於吸煙健康危害的圖形新警告。
法官們沒有解釋,維持了一項聯邦上訴法院的裁決,該裁決表示這些警告——包括癌症、肺病和勃起功能障礙患者的顯著圖像——並不違反香煙製造商在憲法第一修正案下的言論自由權利。
最高法院的拒絕使警告標籤更接近現實,經過十多年的法律爭鬥後。FDA 表示計劃於2025年12月開始執行。
以英美煙草公司的R.J. Reynolds為首的公司曾無效地辯稱,這些警告將覆蓋每個香煙包裝的上半部分,是“挑釁和誤導性的”,應受到比上訴法院給予的更嚴格審查。
“警告的巨大尺寸、令人震驚和誤導的圖像,以及高度激烈的信息將淹沒請願者的言論,實際上是在大聲喊‘不要吸煙!!!’”這些公司表示,該集團包括帝國品牌公司和矢量集團有限公司。
香煙健康警告來源:FDA拜登政府敦促法官不要干預。政府表示,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正確地依賴於1985年最高法院的裁決,該裁決賦予監管機構廣泛的權力,以要求產品警告,只要內容是“純粹的事實和無爭議的”。
甚至煙草公司“也沒有提出關於警告聲明真實性的任何善意辯論,而這些聲明得到了最佳可用科學的充分支持,”美國總檢察長伊麗莎白·普雷洛加爾辯稱。
FDA的規則要求包裝和廣告使用11個警告的輪換。其中一個顯示一名女性脖子側面有一個如棒球般大小的腫塊,旁邊的文字是:“警告:吸煙會導致頭部和頸部癌症。”另一個描繪了一名看起來虛弱的男孩將氧氣面罩貼在臉上,文字是:“警告:煙草煙霧可能會傷害您的孩子。”
國會在2009年的《煙草控制法》中呼籲新的警告標籤和圖形。FDA在2011年發佈了一項規則以實施該法律,但聯邦上訴法院將該努力駁回,認為其違反了第一修正案。該機構在2020年再次嘗試推出最新的規定。
煙草公司仍在德克薩斯州泰勒的聯邦初審法院提出其他針對警告標籤的論點。這些公司表示,FDA沒有遵守《行政程序法》,該法規定了聯邦機構的規則制定工作。
案件是R.J. Reynolds Tobacco訴FDA,24-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