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廣告技術案:字母表的論點遭到法官質疑 - 彭博社
Leah Nylen
一位聯邦法官對 Alphabet Inc. 在一項關於谷歌壟斷廣告技術的司法部訴訟中的關鍵論點潑了冷水。
在對這家科技巨頭的訴訟的結案辯論中,法官萊昂妮·布林克馬錶示,她不同意谷歌試圖依賴於涉及 美國運通公司 的早期反壟斷案件。法官在週一打斷了谷歌的律師,表示她仔細研究了2018年最高法院在該案件中的裁決。
“我們在這裏處理的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情況,”她在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市的審判最後一天説道。
該案件是針對谷歌的幾起反壟斷問題之一。在另一起案件中,司法部試圖迫使Alphabet出售其Chrome瀏覽器,此前贏得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認為該公司非法壟斷了在線搜索。
在週一的案件中,司法部和一組州在2023年起訴谷歌,認為該公司非法壟斷了三個獨立的廣告技術市場:網站使用的賣方工具,稱為廣告服務器;廣告交易所;以及廣告商使用的買方工具,稱為廣告網絡。該公司反駁稱,將其工具分成這些類別是錯誤的,其業務更應被理解為一個單一市場,在該市場中,網站出版商和廣告商進行交易。
布林克馬的插話發生在谷歌律師引用美國運通案件時,最高法院裁定法官應考慮產品或服務對不同客户羣體的影響。谷歌辯稱,其某些行為——司法部表示對網站出版商造成了傷害——可以被證明是合理的,因為其目的是為了幫助廣告商。
布林克馬錶示,她在將與信用卡市場相關的裁決應用於谷歌時遇到“問題”。
彭博社情報分析師賈斯廷·特雷西(Justin Teresi)參加了週一的辯論,他認為布林克馬將基於不同的法律論點裁定支持政府。
特雷西表示:“在某些索賠上,尤其是涉及出版商廣告服務器和捆綁的索賠,可能會有責任裁定。”他專注於反壟斷訴訟和政策。
司法部週一辯稱,Amex裁決僅適用於信用卡交易平台,而不適用於公司與兩組客户進行業務的所有市場。例如,法院並未認為報紙在向廣告商銷售廣告和向消費者提供新聞時適用此裁決。
司法部律師亞倫·泰特爾鮑姆(Aaron Teitelbaum)表示:“谷歌一次、兩次、三次都是壟斷者。”該公司的“內部文件清楚表明其有三個市場,而不是一個。”
但谷歌的律師卡倫·鄧恩(Karen Dunn)表示,美國反壟斷法允許公司決定是否讓其產品與競爭對手的產品兼容。她表示,強迫谷歌提供技術和資源,使廣告技術與競爭對手的工具無縫協作,將抑制創新。
布林克馬此前表示,她計劃在年底前發佈裁決,但沒有提供時間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