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反壟斷機構對谷歌處以7500萬美元的廣告技術調查罰款 - 彭博社
Taylan Bilgic
土耳其的反壟斷監管機構對谷歌罰款26.1億里拉(7500萬美元),稱該公司在競爭對手的利益上為自己的供應方平台提供了不公平的優勢。
反壟斷委員會表示,谷歌在用於自動化廣告位銷售的技術上的市場主導地位違反了競爭法。它在 決定中提到了五家公司,包括谷歌國際有限責任公司、谷歌有限責任公司、谷歌愛爾蘭有限公司和 字母表公司。
谷歌現在有六個月的時間來遵守法律,併為第三方供應方平台(SSP)提供不低於其自身條件的條件。委員會表示,未能遵守將導致進一步的每日罰款。谷歌可以對該裁決提出上訴。
該裁決是在美國法官 宣佈 谷歌的搜索引擎為非法壟斷後作出的,歐洲監管機構 在今年早些時候要求這家科技巨頭提供有關其與 Meta 的廣告合作的信息。
在六月,土耳其反壟斷委員會 對谷歌罰款4.82億里拉,原因是其酒店搜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