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GOOGL)抨擊Chrome銷售為“極端”補救措施,與法律相悖 - 彭博社
Leah Nylen, Josh Sisco
字母表公司的谷歌稱美國司法部強迫其出售網絡瀏覽器的計劃“極端”,並與法律相悖,敦促聯邦法院法官謹慎行事,以免抑制創新和未來投資。
在一個 法庭文件中,谷歌在週五晚間回應了司法部的請求,並提出了自己的補救措施。該公司表示,提議的Chrome出售不符合法官認定的非法行為——這涉及與瀏覽器、智能手機制造商和電信運營商的獨佔合同。
該公司在文件中表示,“法院不鼓勵極端補救措施”。谷歌表示,反競爭行為的補救措施“必須與違規行為屬於‘同一類型或類別’”。
上個月,司法部和一組州請求法官阿米特·梅赫塔命令谷歌 出售其Chrome網絡瀏覽器,以及對公司業務進行一系列其他變更,以改善在線搜索市場的競爭。
谷歌表示,任何補救措施都應允許像蘋果公司的Safari這樣的競爭瀏覽器“自由與他們認為對用户最佳的搜索引擎達成交易”,該公司的監管事務副總裁李安·穆爾霍蘭在博客中寫道。梅赫塔發現谷歌向蘋果和其他公司支付費用以成為默認瀏覽器提供商是違法的。
穆爾霍蘭表示,谷歌的提案仍將允許該公司與競爭瀏覽器分成收入,但也將允許在不同平台上設置多個默認選項。它將允許設備製造商預裝多個搜索引擎,並且如果他們想要包含其他谷歌應用程序,則不需要包含Chrome和谷歌搜索。
谷歌週五的文件是自梅赫塔今年早些時候發現它 非法壟斷在線搜索和廣告市場以來的首次正式回應。該公司表示計劃上訴,但在案件結束之前無法這樣做。
“如果司法部認為谷歌對Chrome的投資,或我們對人工智能的開發,或我們爬取網絡的方式,或我們開發算法的方式,存在任何反競爭行為,它本可以提起這些案件。但它沒有,”穆爾霍蘭寫道。
法官已安排在四月舉行一次程序,以決定如何解決谷歌主導的行業中競爭不足的問題,並承諾在2025年8月之前做出最終決定。
一位司法部發言人拒絕評論,並提到了該機構在案件中的早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