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因業績承壓,重慶農商行屢次貸款“三查”不盡職_風聞
中访网-中访网官方账号-中访网,解读新商业的主流媒体1小时前

2023年12月2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合川監管分局披露了對重慶農商行合川分行的處罰信息。公告顯示,重慶農商行合川分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監控不力貸款資金被挪用、貸款資金迴流借款人,被處以罰款120萬元。
實際上,這並不是重慶農商行自2023年以來第一次因“貸款”三查”不盡職被罰。
2023年4月23日,重慶農商行酉陽支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信貸資金流向關聯公司、貸款資金迴流借款人、信貸資金被挪用,被原中國銀保監會黔江監管分局處以罰款105萬元。違規事實與此次近乎一樣。
再往前追溯,2022年11月,重慶農商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導致形成重大信用風險、信貸資金被挪用等9項違規事實,被處以1285萬元的高額罰款,6名重慶農商行高管被警告或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在受到千萬元罰款後,曾有投資者在互動平台上詢問重慶農商行“此次處罰是否會對重慶農商行的正常經營存在影響”。
彼時重慶農商行回覆稱:“該罰單源自2021年監管專項檢查中對本行此前年度相關業務違規情況予以的處罰。本行已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深刻檢視剖析,已全面完成整改和責任追究。”彷彿此事已經翻篇。然而事實證明,重慶農商行還在犯一樣的錯誤。
01
貸款“三查”不盡職的背後:監管部門、銀行與企業的博弈
根據法律規定,消費貸款超過30萬,經營貸款超過50萬的,均需要採取受託支付的方式,即需要銀行審批貸款用途才能發放。而銀行也必須監控貸款資金的流向,以保證這筆資金被用於相應的用途,否則就會被監管部門處罰。因此,貸款“三查”不盡職往往附帶貸款資金迴流借款人、信貸資金被挪用等伴生違規問題。
對於監管部門而言,貸款,特別是生產經營性貸款如果未被用於正當途徑,而是被用於其它非法或高風險途徑如炒股和發放高利貸等,不僅會增加銀行壞賬的風險,同時也會增加整個社會的系統性金融風險。所以,監管部門要壓實銀行的貸款“三查”責任。
但是對於企業而言,由於市場經營環境複雜多變,企業貸款一般是為了保證資本金充裕,並不一定有具體的使用途徑,因此企業貸款不一定按照審批要求使用或者會想辦法將貸款迴流到企業自己手中。
銀行作為中間者,其審查責任就非常重要。隨着國內金融制度越發完善和技術的發展,銀行的審查能力其實是越來越強的。但是類似問題卻仍未斷絕,這就是因為銀行有自己的利益取捨。
在本次重慶農商行的案例中,可能就與其業績低迷有關。
02
業績低迷,靠調節信用減值損失美化財報度日
數據顯示,2022年,重慶農商行實現營收289.91億元,同比減少6%;實現歸屬淨利潤為102.76億元,同比增長7.49%。2023年前三季度,重慶農商行實現營收219.0億,同比下滑2.91%;實現歸屬淨利潤99.55億元,同比增長7.72%。若按照單季度看,重慶農商行已經連續5個季度營收同比下滑。
而重慶農商行之所以還能維持“增利不增收”則是靠調節信用減值損失。財報顯示,2022年,重慶農商行的信用減值損失為78.40億元,同比下降27.75%;2023年前三季度,重慶農商行的信用減值損失為33.31億元,同比下降35.12%。
調節信用減值損失只能美化財報數據,但並不能掩蓋業績增長乏力的問題。在一些分析人士看來,銀行為了推動業績增長可能會採取比較激進的創收方式,比如貸款給高風險羣體或者放鬆貸款審查。只不過從結果來看,重慶農商行未能推動業績增長,反而因為合規問題被處以罰款。
有評論指出,重慶農商行作為資產規模上億的大型農商行,其發展可能進入了瓶頸期,需要調整經營戰略,而不是越過監管紅線。
自2023年下半年以來,重慶農商行迎來了一系列人事變動。先是7月隋軍上任行長,副行長高嵩轉戰重慶銀行,副行長王敏、監事長楊小濤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辭職。就在前不久的2023年12月29日,周國華獲批擔任重慶農商行副行長一職。
高管變動能否帶來新的氣象,讓重慶農商行走出低谷,還有待進一步觀察。(內容來源|華博商業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