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助力三輪車屬於機動車?這回答一石激起千層浪_風聞
国象张高手-1小时前
國象張高手2010
首發
在違規三四輪取締之後,按現行政策,一切電力驅動的三輪車都不對城區居民開放。
沒有了電力三輪車,老百姓用什麼車?很多人把目光瞄準了人力自行車和新出現的助力三輪車。
別説現行政策規定人力三輪車在二環路以內和一些主要道路禁止使用,就是能讓用,北京立交橋的那些大坡老年人蹬得上去嗎?
市場上一些商家最早就發現了商機。早在前年就開發出全新款電助力三輪車。這種車有個小電瓶作為助力,騎行相當省力,但不能獨立行走, 出廠説明是“三輪助力自行車”,這種車高度適合老年人使用。對老年人就相當友好,可以説是現階段替代老頭樂最完美的產品。
新款助力三輪自行車
隨着過渡期日益臨近,很多人都開始購買使用這種車,北京一些商家也陸續開始出售。
可這種車到底能不能合法上路使用?能不能替代老頭樂?當時誰也搞不清楚。很多羣眾包括一些商户從去年二三月份開始,就開始了政策諮詢,撥打12345轉到有關部門,但沒想到有關部門卻遲遲不作明確答覆。
這麼好的車型,卻始終名不正言不順,不能理直氣壯的上路使用,這讓沒有三輪車用的老年人倍感失望。
這麼長時間以來,這種車輛的身份始終在爭論中,各部門的意見始終沒有達成一致,而且相關工作懈怠,推進遲緩。有關部門不積極作為,錯失了給這種車定性的良機。
這種電助力三輪自行車到底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主管部門一直沒有完成定性,相關意見始終在搖擺。
當時各部門表示的意見是:
車管所稱,這種車既不完全符合機動車標準,也不完全符合非機動車標準。因為道交法規定三輪車和自行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這個車有一個小電瓶,就算有動力裝置。可是又不能完全和機動車劃等號,因為不具備完整的機動車特徵。那到底算什麼車呢?而且《北京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裏全是兩輪車,沒有三輪車,這多一個輪子能算非機動車嗎?車管所也解答不了。
北京市經信局回覆説。這種車在工信部目錄裏查不到。但這個車到底應不應該進目錄?是不是屬於應該納入機動車目錄管理的產品?經信局也答覆不了。
交管局答覆説,這種車不屬於道交法認可的合規車型,不具備上路資格。
市場監管局答覆説,現在沒有明確法規禁止這種車銷售。但由於車輛沒有定性,也沒有納入《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所以暫時在北京城區禁止銷售。在其他地方銷售沒有限制。
這麼多部門都站在自己的角度,沒有從老百姓急需要老頭樂替代車型的角度,扯來扯去,也沒有坐在一塊為這種車儘快定性和制定管理規則。
可是就在過渡期剛剛結束,1月4號有新聞媒體報道北京市交管局負責人正式答覆這種車輛定性問題。
這個權威解讀説助力三輪車屬於機動車。這一結論一時間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人民羣眾議論紛紛,吐槽一片。
那麼這位負責人的論點有依據嗎?
平安北京發佈了這篇報道。其中這位負責人最主要的觀點:
1.電動自行車只有兩輪,不存在三個輪的電動自行車。
2.電動助力三輪車”,符合“機動車”的定義,按照車型劃分應被認定為“三輪摩托車”。
既然是機動車又沒有身份上路,那就按機動車罰款和處罰,可以處罰2000和拘留15日。
這麼厲害?社會一片噓聲。
這個車早就銷售了,為什麼在長達半年多的時間裏,有關部門遲遲不作答覆?為什麼突然在元旦剛過就僅通過新聞媒體發佈這個消息?那剛剛購買了助力三輪車的人,這個車又要怎麼處理呢?
關於助力三輪車屬於機動車這一論點,目前只是在新聞媒體上發佈,但是在政府網站和交管局網站上並沒有正式公佈這一消息,那麼這個消息是怎麼來的呢?
這裏面有背景。
市場上助力三輪車在前年就已經開發生產出來,這是一些良心商家瞄準過渡期即將結束和老百姓出行難,開發的新車型。
這種車沒有轉把,沒有鑰匙門,必須通過騎行才能有電瓶助力,只要不蹬電瓶就不工作。這車速度只有12到15公里,比電動自行車都慢,他怎麼能算機動車呢?
面對社會諮詢壓力和廠家大量諮詢,交管局請示了公安部中國機動車輛安全鑑定檢測中心,被告知結論為機動車。依據是,根據《機動車安全運行技術條件GB7258》。
有了這個答覆,交管局才正式向媒體説這個車屬於機動車。
可是這個結論經得住推敲嗎?
7258文件裏對50公里以下的摩托車是有排除法的,也就是説只把20公里以下有電力驅動,有騎行功能,外廓尺寸裝備質量電機功率符合國家相應標準的車排除在外。其定義就是兩輪電動自行車才不屬於機動車,而對三輪這個文件根本就沒有涉及。
7258是2017年頒佈實施,而2017年市場上根本沒有助力三輪車,文件的規定是空白。
助力三輪車也是電力驅動,但它並不是完整意義上的電力驅動,應該叫電力輔助,它有腳踏功能,完全符合電動自行車基本技術特徵,完全應該補充修改相應標準向非機動車靠攏,有什麼理由一定判定他為機動車呢?
現在各項標準條例裏面沒有明確界定的車就只能屬於機動車嗎?照這個推理,兒童玩具車是不是也屬於機動車呢?
助力三輪車本身就有突出的騎行功能,説到底他是以人力為主的,非説他是機動車,可有誰見過有腳蹬子的機動車?
國家工信部是機動車行業主管部門。就在這位負責人發表談話以後,工信部也表態,這種有腳蹬子的“機動車”,目前進不了工信部目錄,還需要再進行商榷。
當被問及這種帶腳蹬子的機動車怎麼上牌子的問題時,北京車管所管理人員卻哈哈一笑。
至於説電動自行車只有兩個輪沒有三個輪,依據的是《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
這個條例2018年發佈。其中僅僅規範了電動自行車。應該高度注意的是,該條例不但對三輪助力自行車沒有規定,而且連人力三輪車,人力自行車也都沒有納入這個條例。難道人力自行車和人力三輪車也不屬於非機動車嗎?很明顯這些本應屬於非機動車的並沒有納入條例,條例規範的內容有缺陷。限於這個條例當時出台的背景,這個條例顯然不能適應當前時代快速發展。
2018年市場上根本沒出現助力三輪車。對條例裏沒有的就不承認,就硬説不符合規定有道理嗎?為什麼不去修改規範條例,只是一味禁止呢。
唯一的好消息是《北京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已經被列入人大修法計劃,計劃明年7月份對此條例進行補充修改,只可惜這個動作太慢了。
其實所有這些把助力三輪車列為機動車,從而限制發展的政策動機都有背後的原因。
政府下了極大的力量取締了違規三四輪車,其深層目的是維護首都形象,給機動車創造更好的通行條件,最重要的是省去了管理的麻煩。
三輪車不管是機動還是非機動,都存在管理難的問題。兩輪電動車管理已經夠頭疼了,三輪車的加入更增加了非機動車道的管理複雜性。
非機動車沒有電子眼也沒有駕照,也沒有那麼多警力進行現場管理,而全面實行電子眼管理又要有巨大投資。在現在的條件下,政府沒有能力提供警力編制和鉅額投資,那怎麼實行有效管理呢?沒有有效管理交通亂象就無法遏制。這種條件下就只有取締這一條路,這是交管局免除壓力的唯一辦法。實行有效管理一定是需要警力和技術手段作為支撐的,如果放開又沒有有效管理,交通越來越亂管理部門得承擔多大的壓力?
所以現在電動三輪車取締以後,把助力三輪車也列為機動車,是交管部門一種站在自己角度上的被動選擇。
既然要禁止,那就要找出依據來。可是找出來的依據又經不住推敲。
這位女民警發的視頻在網上迅速流傳,説助力三輪車屬於機動車,“有腳蹬子的機動車”隨即成為笑柄。
將助力三輪車列為機動車的説法,將迅速打壓這種車的產能,因為廠家生產出來帶腳蹬子的“機動車”屬於不倫不類的怪胎,既進不了工信部目錄,也因為有三個輪進不了電動自行車目錄。沒有了銷售市場,廠家上億萬元的投資將打水漂。
這件事引起了企業和消費者集中關注和投訴。
在違規三四輪車取締以後,社會急需要有合規的三輪車替代車型可以用,但確定助力三輪車性質為什麼這麼難?過渡期都結束了,為什麼不及早對市場出現的新車型定性?老頭樂替代品為什麼沒有同步研究解決?現在還要拖多久?
5個部門兩年半以前坐在一塊兒發文件宣佈取締三四輪電動車,為什麼不坐在一塊兒對取締違規三四輪後遺症共同研究對策?
助力三輪車具有騎行省力的特點,特別滿足老年人使用,可以完美替代老頭樂,具有高度適老化。而助力三輪車定義為機動車,將老年人用三輪車的夢再次擊碎。
城區老年人什麼三輪車都沒有了,出行難一下子倒退15年。為什麼老年人基本出行這麼“急難愁盼”的事情,有關部門一點同情心都沒有?除了禁止就沒有其他出路嗎?
喊一大堆口號也沒有用,沒有三輪車老年人和社會生產生活都遇到巨大困難。尤其是老年人接送兒童,特別是二孩家庭更是困難重重。所謂通學車,今年9月才開始在局部區域試點,到現在才解決了5000人,可北京在校小學生有106萬人,這要到猴年馬月才能解決?為什麼通學車試點沒有和過渡期同步?
而且被社會詬病的是通學車單程費用就要5元。這個比公交車要貴上多少倍?難道取締三四輪車就是要從百姓身上獲取更多利益嗎?
百姓出行急需要用的三輪車,半年多都不進行定性管理,各個部門都在拖,市場上悄悄賣,老百姓暈着買,道路上隨便騎,警察執法懈怠無章,到現在突然宣佈屬於機動車,買了車的老百姓,錢又要打水漂了,這種混亂狀況到底是什麼原因?
現在一下子冒出來説助力三輪車屬於機動車,這就等於封殺了這種車型。最終讓老百姓沒有三輪車可用,這是我們政策的初衷嗎?
通學車沒有落實,公交不改善還是老樣子,電力的不讓用,人力的蹬不動,助力的也用不了,羣眾實實在在的出行難就擺在面前,這是最大的“急難籌盼”還有盼頭嗎?
如果這種狀況繼續拖延下去不解決,能得到人民羣眾理解和支持嗎?恐怕社會表現出來的不支持甚至憤慨會越演越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