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華人的處境,總體來説比印尼菲律賓華人好些_風聞
拳击猫-1小时前
原標題為:《馬來西亞:文化多元主義的追求》
在後殖民時代的馬來西亞,華人族羣通過抗爭,成功地維護了華人社會和華人個人的民族認同。
馬來西亞國家獨立的憲政基礎建立在殖民統治時所設定的框架之上:英屬馬來亞名義上的法定統治者是馬來蘇丹,英國殖民官員以蘇丹的名義實際管理馬來亞,而馬來精英只負責文化方面的事務(主要是宗教事務)。

然而,當進入後殖民時期,僅僅由馬來精英負責主管馬來亞事務時,情況就沒有那麼簡單了。當時,佔總人口約三分之一的華人,以及佔總人口約十分之一的印度人,同樣也具有不可剝奪的訴求。日本佔領馬來亞激化了華人和馬來人的關係,因為當時的抗日游擊隊既由英國官方提供武器裝備和戰略指導,又由當時被禁止的馬來共產黨擔任領導,參加抗日游擊隊的主要是華人。日本人則為馬來人提供庇護,並尋求和他們聯手,既抵抗游擊隊,也反抗英國殖民主義。當戰爭結束之後,華人要求公民權,要求文化權的呼聲此伏彼起,當局無法對此充耳不聞。
從1948年到五十年代中期,形勢變得更為錯綜複雜,全馬來亞進入"緊急狀態",華人共產黨人重新組織起來,進入叢林,開展游擊戰。此時,其矛頭所指,不是抗日,而是反帝。一個當時未曾預料到的結果是,在控制並最終打敗了游擊隊的武裝反抗之後,英國人由於得到了馬華公會的政治支持,因而給予馬來亞華人社會以信任和支持,這就為馬來亞華人在馬來亞國家獨立後政治架構中的發言權添加了份量。
最終,受英國教育的馬來人和華人精英同意了“馬來人至上”的政治架構。根據這一架構。所有族羣都享有政治上平等的公民權。非馬來人各少數族羣可以保留自己的語言和文化。但是。作為“國家的”文化標誌(語言和宗教),則只能以馬來文化為代表。而且,1957年的“獨立憲法”還確定了若干馬來人優先的條款,包括維護馬來人的經濟地位,保留在英國統治時期承諾實施的馬來人在應聘時享有優先權。如此矛盾的政治架構,如果各族羣之間沒有鬥爭,那或許是可行的。然而到頭來,爭鬥總是不可避免的。

實現了馬來人、華人和印度人三大族羣領袖人物的"聯盟",馬來亞通往獨立的道路基本順暢。該聯盟主要由英國教育的各族羣精英當領導,它排除了那些激進的族羣領導人,這些人在族羣問題上採取的是堅定的維護自身權力的立場。在獨立後的頭十來年間,他們的態度相對比較節制。
然而,優先考慮和平穩定的馬來亞聯盟政府無法滿足各族羣基層民眾的要求,尤其是無法滿足馬來人的要求。1969年5月,聯盟在大選中慘敗之後,年輕的馬來人隨之引發了大規模社會騷亂。馬來領袖們由此清楚地意識到,他們那些貧苦的本族同胞並沒有能夠從憲法所給予的温和的優惠政策中獲得多少好處,憲法所給予馬來人的主導地位實乃徒有虛名。
在馬來人至上的原則得到更明確的伸張之後,和平終於恢復了。相關規定包括伊斯蘭是國教,馬來語是國語,伊斯蘭文化是馬來西亞國家的基本規範。儘管在新政策的啓始篇章中,仍然給非馬來人的"合法權益"保留有一定的空間,並保證在法律面前各族羣一律平等。但是,各少數族羣,尤其是華族所能夠享有的活動空間卻被大大壓縮了。而且,新政策明文規定不允許公眾討論這些"敏感問題"。政府的政策,既建立可能的合作,又壓制一切涉及族羣問題的討論,僅允許各族羣領袖關起門來進行內部協商,堅決實現公眾生活的“去政治化”。這一切實際上是英國殖民國家統治信條的再現,維持了受英文教育的馬來人和華人精英之間的相互包容。政府必須置於政治之上,任何煽動性的行為,包括那些愚蠢的公眾質詢,都應該加以鎮壓。
幾乎是在馬來西亞於1957年獲得獨立的同時,華人就面臨着圍繞華文教育展開第一場文化戰鬥。華人作為少數族羣,他們反抗馬來文化至上的抗爭能力,主要依靠由華人自己獨資建立和運營的華文中學。自1961年以來,政府對華文小學予以資助,條件是它們必須按照“國家制定的”課程綱要進行教學。
然而,由政府撥款的中學必須以英文或馬來文進行教學。自70年代後,又進一步改為只能以馬來文進行教學。許多華文中學因此拒絕了政府的撥款,成為由華人社會自己提供支持的獨立中學。時至2002年,全馬來西亞大概總共有60所這樣的華文獨中。
語言問題
語言和教育一直是充滿情感的問題。在華人看來,無論是華人個體或華人社會整體的認同,都有賴於華文的傳承(中國人的説法,共同的方言是將華人社會聯為一體)。華文的傳承只有通過以華文為媒介的教育才能實現。關於使用共同的語言是現代華人認同的基準的觀念,是在1919年中國五四運動後傳入馬來亞的教育哲學。這一理念將現代國民意識置於文化基準之上。即使在馬來亞獨立之前,華人社會的活動家,如著名的答答富翁陳禎祿,以及馬來亞聯合邦華校教師會總會主席林連玉(1901-1985),都堅決反對任何有意在馬來亞淘汰華文教育的計劃。

林連玉,福建人,出生於福建一個貧寒的教師家庭。他接受的早期教育中不僅有中國的經典,而且還包括改革者如康有為、梁啓超的著作。他畢業的學校,系由新加坡福建籍著名慈善家陳嘉庚在其家鄉所創建的師範學校。林連玉畢業後留校任教。1926年因該校關閉,林連玉南下來到馬來亞,在吉隆坡一所著名的華文中學(吉隆坡尊孔學校)找到了一個教職。在日本佔領時期,林連玉繼續留在馬來亞,並於1951年成為馬來亞公民。由於林連玉毫不妥協地要求華人擁有接受母語教育的權力,激怒了馬來西亞政府。1964年,林連玉的公民權被褫奪。

根據林連玉的主張,促進華人文化與建設馬來西亞國家乃並行不悖。但是,在那些篤信國民文化單一性的人看來,林連玉的主張似乎是荒謬的,甚至是對馬來西亞不忠的表現。然而,林連玉認為,保存華人文化,有利於促進馬來西亞國家的發展。如此觀念所藴含的,並不僅僅是以文化自豪感的形式所展示的華人民族主義。事實上,此類自豪感在印度尼西亞激起了強烈的排華思潮。不過,林連玉提出的理念,是在華人社羣主義(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與效忠於一個政治上統一、但文化上多元的馬來西亞國家之間,搭建起一道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