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孤老去世留下3套房,生前沒人管,死後憑空出現一羣“養子養女”搶遺產..._風聞
上海全知道-上海全知道官方账号-自媒体人脊梁in上海1小时前
本文素材來自:案件聚焦
有時候真的不得不感慨,在金錢面前再多的親情都顯得一文不值…

孤老去世留下3套房產
憑空冒出“養子養女”分遺產
SHANGHAI
事件的主角是一位已故阿婆,黃阿婆。
黃阿婆年輕的時候因為疾病無法生育,所以一輩子沒有孩子,也就是我們口中常説的“丁克”。11年前丈夫去世後,黃阿婆就成了孤老,由侄女黃女士照顧。

黃女士去世後,留下了3套上海市區的房產,雖然都是十幾平米的老房子,但總價值也有400多萬。

而按照黃阿婆的遺囑,這3套房產都由侄女黃女士繼承。
因為黃阿婆以前“吃過官司”,所以這之後大部分親戚都和她劃清了界線很少來往。黃阿婆晚年也只有侄女黃女士在照顧她,居委也證明了這點。
因此黃阿婆會將遺產全留給黃女士,看樣子也是件順理成章的事。



只是誰能想到呢,在黃阿婆去世後不久,突然就有一羣**“養子養女”**憑空冒了出來!

黃女士的表姐和表弟,突然自稱是黃阿婆的養子養女,並表示雙方關係很好,經常走動來往。

甚至為了證明自己的説法,表姐費女士還拿出了n張他人的證明…
有費女士鄰居的↓

有費女士和黃阿婆曾經居住過的崇明村委會及村民的↓

甚至連費女士自己單位裏和同事的證明都準備了↓

總之就是裏裏外外找了一圈自己身邊的人,來證明自己和黃阿婆關係很好,自己是黃阿婆的養女…

大家應該都蠻疑惑的,這單方面説自己是養子養女,在法律上算數伐?
根據律師的説法,1992年4月1號之後的收養,都需要經過民政部門的備案登記。而在這之前的收養關係,則需要提供不少證據來證明。

除此以外,費女士和表弟還有另一個主張:
目前黃女士手上的這份遺囑是假的,因為黃阿婆是文盲,不可能會寫遺囑!

他們認為,這遺囑大概率是黃女士自己寫好以後騙黃阿婆簽字的。

總而言之,表姐表弟的想法就是:
黃阿婆的遺產,不該按照遺囑説的讓黃女士繼承,應該是由他們這兩個養子養女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

而晚年一直照顧黃阿婆的侄女黃女士自然也不服。覺得表姐表弟在黃阿婆在世時對她愛答不理,黃阿婆去世了才找過來,這明顯就是為了錢!


雙方爭執不下,於2019年向崇明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本以為事情會能説個水落石出,沒想到庭審時,又出了一個新問題!
黃阿婆其中一套靜安區場中路的房子!原來早就被黃女士的表弟賣掉了!

房產早就被賣
表弟獨吞140多萬
SHANGHAI
據黃女士的説法,**黃阿婆晚年時患有老年痴呆症,可能是被表弟騙去賣了房子。**之後,表弟就以保管的名義,將賣掉房子所得的140多萬元獨吞。

受黃阿婆的委託,黃女士曾在2019年向崇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表弟返還賣房款。
但是2019年8月6日立案後,僅僅過了19天,8月25日黃阿婆就不幸去世了。由於委託人姑姑的去世,她無奈撤回了訴訟請求,錢也沒從表弟這兒追回來。

但另一方的表弟卻堅持表示:這140多萬是黃阿婆贈予自己的!讓自己給她養老的!拒絕返還。

先定遺產管理人
才能分遺產
SHANGHAI
目前,由於黃阿婆遺產的一部分被侵佔,遺產分配的事就整個卡住了。

主審法官認為,幾名繼承人之間應該先放棄繼承的糾紛訴訟,先將被侵佔的遺產追回。
那麼誰才能代表黃阿婆去追討被侵佔的140萬房款呢?這又是個問題了…

法官表示繼承人之間可以推選一個遺產管理人

而一般有遺囑的情況下,這個遺產管理人就是遺囑執行人。
但是黃阿婆的遺囑裏沒有寫清黃女士就是執行人,所以就由所有繼承人裏推選一個。

黃女士認為,自己是最有這個資格做遺產管理人的,因為老人在做遺囑公證時説了,生老病死都由黃女士負責。

但是陸先生又蹦出來説:老人在死亡之前是他照顧的,黃女士不適合當遺產管理人!


法官在考量了其他人的實際情況後,還是認為申請人黃女士在年齡和其他條件上綜合考量,都最適合擔任遺產管理人。

但當了遺產管理人,也不代表黃女士就能繼承所有遺產。
遺產管理人把遺產追討回來以後,還需要進行一個分配工作。

如果追回後面涉及到分配又產生糾紛了,還需要繼續就遺產展開新的訴訟……

總之就是屋裏瑪麗一團亂麻,這件事估計還得搞個好幾年…

想想也是蠻唏噓的,黃阿婆生前沒人管,死後才突然冒出一堆人來“關心”她,到頭來都是為了錢…
很難不感慨,親情在金錢面前真是脆弱得不堪一擊…

“金錢是冰冷的,愛人的手是温暖的。”希望大家能不被金錢所矇蔽,都珍惜下身邊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