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贏的幾次勞動爭議官司(三)之一_風聞
陶勇求索之路平坦心-求索之路平坦心官方账号-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探索真理、关心社稷。1小时前
原創 陶勇 求索之路平坦心 2024-01-11 14:52 發表於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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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在“老字號品牌”**雜誌期間,是媒體生涯中經歷最為特殊的一段,投資(老闆)與雜誌社(刊號提供方)你爭我鬥、爾虞我詐,甚至把我拖帶捲入,雜誌顧問、社長、總編、前主編、運營部人員甚至我招的第二個美編都成為我的對立面——簡直被合圍但非圍毆——因為他們合力也沒打過我,哈哈。
哥曾把老闆推薦來的編輯(據説為替代我的人選)開除,後來社長被哥辱罵後打算開除哥被老闆阻止,之後,哥“助力”老闆把社長開除。最後,哥辭職後再先把資方老闆、後把雜誌社申請勞動仲裁、告上法庭,最終打贏官司!
不過,雜誌社賴賬,拒不披露組織機構代碼,賠償金最後沒有執行到位。
跟“老字號品牌”雜誌的勞動爭議官司,可謂“曠日持久”,從2011年8月打到2016年11月,經歷兩次仲裁、三次開庭、先後跟三個訴棍、兩位律師過招,最後二審勝訴,但是,“老字號品牌”雜誌拒絕提供組織機構代碼,導致法庭無法強制執行賠償。
當了五個月光桿司令主編
2011年1月中旬,”老字號品牌”營銷雜誌社以月薪7千在58網上招聘編輯部主任,1月26日,我發去應聘材料。春節後的2月10號去面試,負責面試是雜誌社顧問盛某,面談約一小時後讓我寫一篇某酒的評論,於是,我當天回家寫了於11日下午郵件發送給他,隨後,他通知我第二天上班。
面試時盛某聲稱,雜誌社投資未到位,我的工資暫時只能給付五千元,試用期一個月,工資四千元。
於是,2011年2月12日,我到”老字號品牌”營銷雜誌社擔任編輯部主任(後來改為主編),參與創刊工作。
“老字號品牌”雜誌是由某省報業集團原文摘雜誌刊號改名而來,投資方是某省商人丁某。當初,地方某傳媒學院教師劉某通過報集團原副總盛某聯繫到已經停刊的文摘雜誌,2010年年底,用此刊號改名為“老字號品牌”雜誌,原文摘雜誌社長劉某繼續擔任社長,教師劉某當總編。成立文化公司經營雜誌,丁為總經理。
編輯部設在在海淀區某社區居民樓一個兩室一廳民宅裏,主卧為社長劉某睡房,次卧雜誌社顧問盛某睡房,客廳為辦公室——雜誌社廣告發行部則在另一處租賃房內。
美編工資居然比主編高
我上班以後呢,發現了個奇葩的事兒,就是美編工資居然比我高,而且不大聽我指揮。美編是個男的(我幹媒體遇到過無數女美編,男的就碰到兩三個)、30多歲,以前當過文字記者,他比我先上班。後來我才知道。招聘他的時候,跟社長籤的協議是直接接受社長領導。這是很奇葩的事,從來沒有哪個報紙雜誌美編直接受社長指導的。他工資四千二(試用期),轉正後七千——盛某安慰我説,他試用期按70%拿工資,你按80%拿工資——這純粹偷換概念,勞資試用期四千元,還比他少200塊錢,就從這個地方看這雜誌就很扯蛋。
盛某及當時社長劉某均聲稱最多委屈我三個月,就可以把我的工資漲上去。但我直到六月辭職,“老字號品牌”雜誌一直以種種藉口不兑現承諾,一直沒有給我轉正待遇,我的工資也始終為四千元,不僅如此,雜誌社一直沒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與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我採寫刊發在在“老字號品牌”雜誌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上的稿件,尚未獲得稿酬。所以,我從三月份開始,其實一直在發應聘郵件,只不過沒有遇到合適的,才沒有跳槽。
我剛上班時,盛某曾專門對我講了一小時編輯技巧,從標題製作到字詞句篇等——這些我當然不需要他來指導,但考慮到他是領導而且面試過我,我就假裝認真聽取,但絕不跟他討論,以免激發他的熱情跟我沒完沒了的“交流”。
在招聘編輯記者時,哥面試了很多次,但最多四千元的薪酬人家不幹,再一看你辦公地點在居民樓,都覺得不正規,而且客廳三個辦公桌,就我和美編有台式機。
投資人即公司總經理丁某給社長劉某下達的招聘指令要求專職編輯記者月薪最高四千元,為此編輯部一直招聘不到合適的專職編輯記者,編輯部工作實際不少由我主編一個光桿司令承擔,有時候甚至有些應付不過來——我當時因為之前頻頻跳槽銀根短缺,不然早就走了。好在是雙月刊,加上劉某、盛某等甚至行政經營部的人員也參與承擔相應工作,所以總之還是比較輕鬆。
我上完1個月班吧,就覺得這個地方比較亂,想要走人了。為防萬一走時拿不到工資(我當時也手緊),就跟社長劉某説能不能預支三千元工資,劉某説可能預支不了,她私人可以借錢給我,於是很善良的趕緊帶着我到銀行去取了三千元錢給我,也讓我給她打了借條。
不過,一件意外事情,讓我發現劉某對於財經/行業雜誌的運作,完全是門外漢。2011年兩會期間,劉某帶着我和前主編張某去找央視的田導演,她曾經拍攝過浙江老字號系列片在央視記錄頻道播出。我們在央視大門外站着,正在等待裏面回應的時候,劉某和張某討論起雜誌來了。我意外發現張某其實懂雜誌運作、説得頭頭是道(從此一改對他的“草包”形象),但劉某不懂而且很愚蠢,她居然“反駁”張某的觀點,還跟他爭論起來了(我在旁邊沒啃聲),張某也不服,兩人幾乎吵起來了。這時警察過來叫我們離開、不讓站那個地方,我就退開幾步到一邊了,但他們呢,卻豪情萬仗地説:“我們知道,我們都是什麼什麼的……”警察不管,依然要他們離開。這時,他們倆就無比自豪地同時掏出了國家新聞出版署頒發的記者證,沒想到警察看了還是讓他們離開,最後,他倆只好悻悻然地往我站的挪動。
不過呢,我曾經幹了一個笨事,因為疏忽,有篇稿子內容出現文字錯誤,我沒發現,之後層層環節都沒有發現,最後雜誌印刷出來才發現,但是雜誌不可能重新再印刷了,只能補漏。這時,美編髮揮了特殊作用,他知道有一種帶粘膠的印刷打印紙可以覆蓋錯誤之處,於是,廣告部主任帶着全部員工都來幫忙粘貼錯漏地方,其他行政員工也來幫忙,大概了貼千本吧,當時,大家那種集體合作、同心協力的氛圍非常好。可惜,後來我在協助廣告部工作方面沒有積極支持,導致人家對我產生不滿與反感,現在想來也覺得很愧疚!
你爭我鬥禍無辜
丁某第1次來雜誌社跟大家見面是在編輯部民居辦公室,包括經營部等一干人們聚集在劉某主卧兼會議室了,大家坐好後唯獨丁某旁邊空了一個位子沒人去坐。我沒覺得丁某是個人物,就徑自過去坐下,這無形中就跟丁某距離拉近了——此前,從劉某口中聽到的丁某都是負面的,但第一次見面不覺得她討厭——事實上,直到我後來離職跟她公司打官司,彼此都沒有產生“敵對”姿態。
丁某給盛某與劉某都贈送了禮品,然後呢給雜誌社同事送了一瓶酒及一點土特產,晚上開完會後,劉某讓大家品酒及土特產,沒人好意思飽口福。我走時,辦公室就剩盛某、劉某,酒和土特產都放在桌上。但第2天早上去上班,酒和土特產全都沒了,當時心裏感覺不舒服,就覺得這種小人佔便宜啊!本來老闆給你們分別專門送了禮品,送給大家你們還在霸佔,有點沒天理,這是我第一次對他倆產生反感。
“她怎麼給你打電話呀?她不該給你打電話呀。下次打電話來不要理她!”—— 社長劉某跋扈地指令我道。因為這次見面,丁某跟我熟悉了,以後,她因為工作上的事情打電話給我。但劉某知道後不樂意了。可我心裏卻非常反感,你們兩個女人、兩家合作單位扯皮,把我捲進去幹嘛?!在劉某看來,丁某給我打電話是不正常的,她覺得丁有什麼事情應該直接找她、而不是找我——丁給我打電話就等於把她給繞開了,這是她不能容忍的。後來丁某依然給我打過電話,我當然不能不理她,劉某知道後嘴裏不説、心裏就產生了對我的不滿,貌似煞筆地認為我想巴結丁,我呸!我根本沒把丁當回事,她在我心目中甚至還不如劉某(劉不知道而已)。丁僅僅中專畢業、護士出身,寫過小説,但市場意識超前,可卻是不折不扣的奸商。不過丁本身是老闆,我能不接她的電話嗎?另外,丁在浙江也辦了一份老字號雜誌,沒有刊號、行業內發行,已經有5年曆史,所以,她實際上在辦老字號雜誌方面,比劉某更懂——劉某根本不懂市場化(老字號)期刊運作。所以,我在處理雜誌業務的時候,覺得跟丁某溝通比跟劉某溝通更有價值。
天道酬勤
美編設計的創刊封面,去杭州前社長劉某偷偷拿給我看説不行,我們大家都覺得他不行,但丁某尚未看到他的“大作”,還覺得他不錯,還曾叫他一起去杭州——他知道去杭州就是幹活,而且沒有更多收益,所以託詞不去。於是,我們暫緩開除他,讓他獨自在編輯部多玩幾天。劉某覺得要向丁某面呈美編情況,當丁看過他的“大作”後,也覺得不行,於是説,你們覺得不好就看着辦吧!
其實我一直對男美編的設計風格不太認可,劉某偷偷拿給我看過後,我就開始在招聘新美編。3月初就有發簡歷來應聘的,正好有天他不在,我通知應聘者曉曉來面試,然後給她佈置了“作業”,3月十幾號發回來設計作品,完成得很好,就等前面美編走人了。
曉曉姑涼應聘時發給我的既往作品,感覺挺不錯的啊!
2011年3月17-18日,商務部在杭州召開全國老字號工作大會並授牌中華老字號企業,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出席並作報告。
劉某、盛某和我,還有雜誌社廣告部主任以及前主編、現兼職記者張某都去了,臨行前,他們興致勃勃、躍躍欲試,羣情振奮、信誓旦旦地都説要掙10萬、 20萬、30萬廣告費回來……,我心裏沒報辣麼大希望,因為我不擅長經營拉廣告。結果理想狠豐滿,現實很骨感,一幫人均被狠狠打臉——最後,始料未及的是,除我之外,他們全部空手而歸!而我也是喜出望外地撞小運,被人家主動提起合作!
3月16日傍晚我們到杭州後,丁某就在來接我的車上跟我説,陶老師,我們找時間單獨談一談,我覺得劉某當雜誌的總編不合適(後來知道是劉某在生意上挖她牆角損失50萬),我想請你來擔任總編…… 我當時嘴裏答應去找她,但在場的劉某後來阻止我説:“不要去找她!”這次我是“聽從”了劉某意見,沒去找丁某“單獨談一談”。因為一來劉某與盛某、劉某是一派的,我頂走劉某當總編,不把他們三人都得罪啊?二來“老字號品牌”雜誌本身就因為劉某才有的、也才有我就職的機會,怎麼取代劉某?太不合情理!三來我如果取代劉某實際上就介入了他們之間派系鬥爭,這也是不符合我為人稟賦的!四來丁某隨口就可以説讓誰當總編不讓誰當總編,那麼這些人都不是她的合作對象,而成了她的家丁了,哥難道會給一個小老闆當嘉定?!
出乎意外,丁某把我們安排到她杭州公司辦公室(她有兩三家公司、包括房地產公司),僅僅是請大家每人吃了一份外賣之類快餐(真摳門)。隨後,安排我們入住快捷賓館標間,我和張某住一間(只有劉某住進會議高檔酒店)。之後,我們全體去酒店大廳,我、張某和廣告部主任被安排接待嘉賓(交換名片)並幫他們把行李搬運進房間(用行李車)。我幹了一會就離開去與嘉賓交流了——本來老子就不是酒店服務員(張某後來也離開了),剩下廣告部主任在那裏“忠於職守”繼續搬運行李——就此他對我產生不滿,怪我扔下“工作”讓他獨自承擔,可張某也扔下他,但張某是社長顧問的朋友,不能怪罪。
3月17日,我參加會議拿着相機台下台上拍了很多照片,人很熱情嘛,全體與會人員都認識了“老字號品牌”雜誌陶主編,我也因此就跟大家拉近了距離,估計這也引起了某酒參會嘉賓的注意。下午,在和某酒老總賴某及其女兒副總交換名片時,女兒副總説看看我們怎麼合作,當時要開會了,我們就説好明天約時間具體商量。
晚上,我和劉某、盛某、廣告部主任以及兼職記者張某碰頭時,我就把跟某酒達成合作意的事跟他們説了,結果他們激動不已,沒有頭腦就跟無頭蒼蠅一樣,尤其盛某,馬上嚷着要去人家房間商談合作具體問題,我就不同意。結果盛某反覆説服我、教導我,我依然不為所動。我説跟人家説好了再約時間商談,晚上一幫人去人家房間打擾,搞不好弄巧成拙、雞飛蛋打。因為我覺得這事能成,因為人家主動跟我説合作,如果不是認真的企業不會這樣隨便跟媒體説合作。
盛某看我對他的勸告無動於衷,便求助於社長劉某,希望獲得支持:“你的意見呢?”這個時候劉某倒是比較清醒,因為她覺得如果我都不願意去的話,大家帶着意見分歧跑到人家那裏,最後恐怕談不成合作。所以,劉某就説,聽聽陶勇的意見吧!這樣呢,我就直接跟盛某他們説,這事你們不要插手,我自己來完成!盛某聽了很不爽,因為他們感覺搞經營一定比我強,因為我不懂這些啊。不過,我這樣一説呢,盛某有點慪氣,就説行,他們不管了,實際上有點帶着看我笑話的樣子,因為覺得我肯定成不了。
第二天上午在會場上,我和某酒副總碰到了,她告訴我他們想在我們雜誌上做過專題報道,我聽了很高興,然後説好會議結束後下午再具體商量細節。後來他們臨時有事離開會議返回貴州企業,我們就沒再碰面,但彼此已經加過QQ了,所以,繼續保持聯繫。
2011年3月19日,我回到北京後,和某酒的副總是在QQ上把這個廣告合作談成,第二天,我就把《貴州某酒業有限公司專題報道策劃方案》(報價十五萬)發過去了——盛某他們無話可説了!
2011****年3月26日,我就代表”老字號品牌”營銷雜誌社和某酒簽訂了八萬元廣告合同。
該合同其中60%為現金,40%實物——某酒,合計支付人民幣現金四萬八千元,三萬二千元數額的實物某酒。雜誌出刊後贈送捌百本當期“老字號品牌”雜誌。
張某想跟老子打架
在我之前,張某(劉某河北大學同學)曾任職一個月主編,但因為和盛某觀念衝突, 再加上寫了一篇跟大牌酒企套近乎的文章《國酒之峯 中國名片》,可弄巧成拙,反而因為文章水平差強人意得罪酒企,盛某不要他做主編,改為兼職記者。盛某把張某的文章發給我看,很介意地專門跟我説過此事,不僅耿耿於懷,而且對張某水平直接否定!劉某聞聽很不樂意,還替張某辯護,但盛某依然生氣地堅持批評:“你不要袒護他!”
作者思維混沌、邏輯凌亂,看完這些文字,把你搞得不知東西南北中……
這個採訪報道稿子標題文不對題,明明是人物專訪,卻用“國酒之峯 中國名片”來籠統比喻採訪對象與產品,某大牌酒可以説是“中國名片”,但該企業老總是“國酒之峯”嗎?看了不倫不類,難怪人家覺得不爽快!
看了張某的《國酒之峯 中國名片》大作後,從此我覺得他是一個草包!張某是中華工商時報記者,該報日漸走低,拖欠了員工10多萬的工資,一旦離職錢就沒了,所以,張某只好在那裏耗着,同時出來找事做。
劉某曾讓我繼續跟大牌酒企業聯繫,但我打電話給他們後,他們依然對張某的稿子耿耿於懷。於是,盛某讓我幫他們寫了篇捧場的文章,盛某和劉某認可後發給企業,我們憑藉此文雖然不能説跟他們搞好了關係,但至少不像張某那樣把事情弄砸了。
後來,我曾經把我寫的大牌酒文章與張某寫的《國酒之峯 中國名片》全部匿名發給來應聘的編輯記者,讓他們“從文字處理角度編輯這兩篇文章”,結果10個人裏面有9個人都是挑張某文章的毛病。
在杭州開會吃早餐的時候,我在和一位老字號企業家邊吃邊談,張某來了後也坐在企業家旁邊,因為我們話題投機,他沒插上話,企業家也沒“搭理”他,直到企業家離開,我也沒有想到給張某介紹。結果之後張某就有意見了,意思我目中無人,不把他放在眼裏。那天晚上,在社長劉某酒店房間裏,張某就衝我抱怨,我給他做過解釋後,正好,跟他提到他那篇《國酒之峯 中國名片》文章寫的不太好,我以為他能夠接受,沒想到他玻璃心破碎、爆跳如雷,跟我大吵一架。他狗仗人勢地對我大爆粗口,以為是社長大學同學可以隨便碾壓我,我看在劉某份上忍住不罵,可丫居然甚囂塵上、甚至還想跟我動手打架,我當時要不是考慮到第二天要跟某酒談廣告合作,就把丫打進醫院了,因為小不忍則則亂大謀啊!
説實話,在張某辱罵我的時候,劉某根本就沒有勸一下,直到這廝想動手跟我打架的時候,劉某才開始勸。然後又過來跟我説,陶勇你先走…… 我就離開了,他們門關上了。不過我出門以後並沒走開,我就呆在門口聽他們説我什麼,呵呵。這個時候我就聽劉某苦口婆心、悲天憫地勸慰他説,文忠你忍一忍!你再忍一忍!你不要跟他較真,大家都知道他精神有點偏執(意思我深井冰,哈哈)。然後又説我們現在暫時資金沒到位,所以現在還湊合用他(大意),等我們資金到位了,我們另外聘請個更好,那就沒有這些煩惱了……
晚上在房間裏,張某依然氣鼓氣漲地不搭理我,我反倒沒事發生一樣,儘管內心充滿對他的鄙視。但這王八蛋晚上睡覺的時候故意把空調温度調得很低,他蓋着被子想凍壞老子,我也扛着,不動空調,看我受得了還是看你受得了……
第二天他的怨氣消退後,我們正常説話、“言歸於好”。
要建十幾個企業記者站
丁某真的很摳門,大會舉行兩天到18號結束,但對我們北京一行人卻不安排遊覽杭州。我們之前16傍晚到杭州,當晚投入工作,但19號週六便讓我們坐火車卧鋪回北京,真是緊鑼密鼓。
路上,我一片熱忱想跟劉某就雜誌運作問題談談並提出建議,結果,她居然有些不識抬舉、有點不屑地問:“陶勇,你要跟我談什麼?時間抓緊點!我還有事情要處理……” 意思要我長話短説。説實話,我要早知道她是這麼不知好歹才懶得對牛彈琴呢!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我已經準備好了談話內容,所以我就給她談了有關雜誌今後辦刊方針與設想等等(具體的我都忘了),結果沒想到她根本沒理解力,反而跟我瞎比比她的如意算盤是什麼樣的,其他都忘了,但還清楚記得她説我們雜誌要跟企業密切聯繫,要在企業建立10多個記者站——她所在日報就在許多企業建立了記者站。她説道:如果那些記者站每年給我們10萬元,十幾個記者站一年下來就是100多萬…… 看見她憧憬在一片痴心妄想之中時,我完全不屑一顧,就覺得她這根本是白日做夢!……
不過,從杭州回來的卧鋪上,我認識了隔壁緊挨着卧鋪的幾個年青姑娘,她們秀麗高大,在首都機場做地勤。我跟她們聊得很熟絡、親近,中午吃飯時,劉某幫我們雜誌社的同事統一訂餐後,很友好地問我要不要幫幾個姑娘一塊買飯——我當時自己沒錢,但不好意思再讓她破費贊助我,就婉拒了——不過,今日回想起來對此還是感到一點温馨。
但是,特別有意思的是那幾個姑娘嘛,她們就跟我熟絡,張某曾跑過來湊熱鬧,但姑娘們卻居然不怎麼搭理他,他只好有些悻悻地離開——也活該他自作多情,作為有妻之夫和有女之父,他不該死皮賴臉地跟我們單身汪一樣把妹啊。可有一點令我尷尬的是,社長劉某也來和姑娘們聊天,可她們依然不太熱情——她們不知道劉大姐大曾經要幫我招待她們呢。最後可惜的是,當時沒有好意思留下那幾個可愛姑娘的聯繫方式,那時候少有坐飛機的我,後來坐飛機在機場也沒碰到她們,嗚嗚嗚嗚嗚嗚嗚嗚。
從杭州回來的火車上,劉某有些過意不去地對盛某和我説,本來應該她親自告訴(辭退)男美編姜某,因為家裏有事(週六要回家),火車路過石家莊她要下車,就只好委託盛某和我代勞,同時表示歉意與感謝!
3月22日週一上班,當盛某和我把男美編姜某叫到會議室兼劉某卧房時,盛某剛要開口,正好手機響了,老奸巨猾的他乘機閃一邊接電話。接下來只好我如實告訴姜某:我們覺得他不合適…… 我還沒説完,負氣的他馬上明白就不等我往下説了。
美編姜某走後,跟着,我便通知美編曉曉來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