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上登記“再婚”是否屬於歧視?統一登記為“已婚”可行嗎?_風聞
眯眼打瞌睡-嘿嘿嘿11分钟前
據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消息,針對網民關於“户口簿婚姻狀態欄再婚是否可以變更為已婚”的留言,湖南醴陵市互聯網宣傳與管理辦公室1月10日回覆稱,當事人如確實系再婚,户籍信息應當登記為“再婚”。
這位網民2023年12月20日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稱:再婚後去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態時被改成“再婚”。以後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户口簿,這顯得十分尷尬。按照户口管理要求,“再婚”的是否可以改成“已婚”?
醴陵市互聯網宣傳與管理辦公室1月10日回覆稱,醴陵市公安局答覆稱,《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户口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第61條規定:公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狀況、血型、身高等户口登記輔項信息發生變化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變更,更正相關項目登記的信息。當事人如確實系再婚,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户籍信息應當登記為“再婚”。
據福建泉州網2022年11月16日消息,一網友反映,她帶着孩子再婚後,户口簿的婚姻狀況一欄被寫上“再婚”,她擔心這樣會對孩子的心理造成影響,不知能否將“再婚”改成“已婚”?
對此,泉州市惠安縣公安局崇武海防派出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在公安户籍管理系統中,“再婚”是“已婚”選項中的一個細選項,若是再婚的話,一般都是會選擇“再婚”的細選項。現在,他們已經幫其協調好該問題。
武漢市民陳先生稱,他和老婆之前因私人問題辦理了離婚,前不久兩人解決了矛盾重歸於好,目前已重新辦理結婚,但去轄區派出所更新户口簿婚姻狀態時,辦理人員表示户口簿婚姻狀態只能填寫復婚或者再婚。陳先生對此難以釋懷,他説自己和愛人今後諸多地方會使用到户口簿,不願意户口簿婚姻關係一欄填寫“復婚或再婚”,擔心家人看到後會有所擔憂,或造成其他不好的影響。
武漢市公安局當時回覆表示:公安機關的人口管理系統中“婚姻狀況”均按照2003年發佈的國標字典(DB/T2261.2-2003)設置。目前,武漢市使用的户籍管理系統中“婚姻狀況”也是使用的國標字典(DB/T2261.2-2003)(包含:未婚、已婚、初婚、再婚、復婚、喪偶、離婚和未説明的婚姻狀況)。按照“婚姻狀況”國標字典的設計,“初婚、再婚、復婚”均屬於“已婚”狀態,公安機關在系統錄入時,應按照公民實際情況填寫,但在出具户口簿時,應打印為“已婚”。
武漢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工作人員表示,陳先生反映的這類情況較為普遍,已向上級部門反映,將盡快對系統予以修改完善。市民朋友的户口簿“婚姻狀況”填寫為“初婚、再婚、復婚”的,可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改為“已婚”。
有人認為,覺得不好意思就不要把户口簿拿給別人看好了。但是,是否選擇公佈婚史應該由當事人説了算,而不應該由公家或者他人來決定?未婚、已婚兩個分類,已經足夠應付法律上的所有難題(諸如防止重婚)。出生在哪兒、結過幾次婚、過去有沒有犯罪經歷……給公民在户口簿裏打上“紅字”,是否屬於歧視,也涉嫌侵犯個人權利?
來源:澎湃新聞、南方都市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