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廣東吳川大山江街道“村官”為何如此“無法無天”?_風聞
美丽柳州-评论员59分钟前
近日有多家媒體報道吳川大山江街道那貞村事件,看了相關報道的文章後可謂真是讓人瞠目結舌,是從舉報“村官”, 到將矛頭直指眾多職能執法機關 , 可以説在法治社會的今天 , 那貞事件開了先河 , 這樣子的破釜沉舟 , 擺明了是要玉石俱焚 , 那貞村民之怨 、那貞事件影響之深已突破想象 。
來源:《人民日報》客户端
了 解 那 貞 事 件 是 在 2017 年 , 其 時 , 除 卻 村 民 主 訴 的 那 貞村官集體鉅額貪腐外 , 讓人最為關注的是現代版 “ 張小 果 ”事件 , 主訴“村官”莊必海之子莊軍仔收保護費 , 催逼高利貸 、偷越國境 、欺行霸市 、壟斷客運 、私設賭場等多宗行徑 , 然而 , 就是這樣一個劣跡斑斑的人 , 卻在其父莊必海運作之下 ,搖身一變更名換姓 ,當選了人大代表 。
來源:華夏小康網
觀此事件 , 當時便深感那貞村背景複雜 , 本以為這 樣一個事實分明 , 因果俱在的案件應該早已得到解決 , 沒想 到四年之後再次在媒體上看到那貞的相關報道 ,非但沒有得到實際的解 決 , 反 而 愈 演 愈 烈 , 在 經 歷 7 年 的路途 漫 漫 之 後 ,無路可走的的 村 民 ,這才把 矛 頭 指 向 了 受案機 關 。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羅翔評唐山事件 : “ 沒有 憤怒 , 就沒有正義 ”, 前有唐山 , 後有那貞 , 感覺很痛心 , 也很無奈 , 所謂的正義 , 如果只靠憤怒來爭取 , 那無疑是法律的悲哀 , 是司法的悲哀 。
近 年 來 隨 着 網 絡 時 代 日 新 月 異 的 發 展 ,輿 論 讓 羣 眾 的 呼 聲不斷的得到提升 , 越來越多的人在通過司法謀求公正寄希 望於輿論 , 在此 , 筆者想説 , 如果辦案僅靠輿論 , 失去 了自我的判斷能力 , 那法律就形同虛設 。我們為什麼還要法律 ?
縱觀整個那貞村事件 , 自那貞村村民以多宗貪腐將那貞村 村長莊必海及村幹部訴諸政法機關 , 到如今的眾村民以 “ 久 拖不決 、壓案不處理 、充當保護傘包庇違紀違法行為 ”三宗 罪將廣東省吳川市紀委 、大山江街道紀工委 、大山江街道河東社區副書記 、吳川市生態環境保護局 、吳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悉數上訴 。
整 整 4 年 的 時 間 , 相關單位 發 聲 又 禁 聲 、拍 着 胸 脯 保 證的 事 情又是 一 拖 再 拖 ,1000 多 萬 巨 款 去 向 不 明 不 查 , 居 民 區 學區 的 15 萬 立方 的 垃 圾 場 種 上 樹 就 可 以 既 往 不 糾 , 拍 着 胸 脯 保證的完成時間 , 卻雷聲大雨聲小 , 一直懸而不決 , 細思背
後的原因 , 那貞村民的憤怒和無奈讓人同情和理解 。
我們常説 , 要透過表象看本質 , 在這些表象後面 , 其本質又是什麼呢 ?
《 荀子 》: “ 水能載舟 , 亦能覆舟 ”, 通過那貞事件 , 我希望我們的上層建築進行深刻反思 , 我們的政府建立於人 民之上 , 又服務於人民 , 但民聲無法真實向上反映 , 民意民 生得不到解決和保障 , 到底隱藏着哪些制度上的漏洞與不健全 ? 我們的監督與評議制度是否缺失 ?